(吉隆坡15日讯)一对印裔表兄弟因在4年前绑架一名少年索取300万令吉赎金,而被高庭判处终身监禁。
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是在2名被告桑达(31岁,拖车业者)以及纳瓦尼登(38岁,承包商)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后,做出上述宣判,刑期从2人被逮捕的2012年10月13日算起。
较早前,第一被告代表律师法米阿都莫因及第二被告代表律师古迪向法庭求情时,要求判处最低刑罚,因为被告都善待受害者。
受害者受创伤
不过,主控官莫哈末阿纳斯副检察司却促请法庭判处严厉刑罚,以起威慑作用,因被告的行为已导致受害者受创伤。
2名被告被控于2012年10月7日凌晨1时30分,在蕉赖一间房子前绑架一名就读中三的学生,而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下被控,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也可被罚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