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青年在一年内先后对同母异父的弟妹做出猥亵行为,要他们替他口交和用脚磨蹭下体。其中,弟弟因为过去也曾被父亲的朋友逼迫口交,过后竟有样学样逼妹妹为其口交。
25岁的青年昨天承认性侵和与儿童进行猥亵行为等共9项罪名,案件展期至下个月6日下判。
被告的生父去世后,母亲带著他和一名兄弟改嫁。案发时,他跟母亲、继父以及两名同母异父的弟妹同住,2009年至2010年期间,继父的一名朋友(56岁)也暂住他家。
被告在2012年至2013年间,数次跟当时年仅10岁的弟弟和8岁的妹妹发生猥亵行为。
根据案情,2012年,被告把弟弟带到合乐路第29座多层停车场,要弟弟为他口交。完事后他威胁弟弟保密,否则家里会出“大问题”。在2013年6月20日,他趁家中没人时,拉起弟弟的脚磨蹭自己的下体。
被告的行为持续约一年,直到2013年中才间接被父亲揭发。庭上揭露,被告的父亲发现10岁儿子让妹妹为他口交,追问之下揭露了更多令他吃惊的事情。
弟弟告诉父亲,被告和父亲的朋友都曾逼他为他们口交,所以他也要妹妹替他那么做。父亲得知此事后报警,通报社会及家庭发展部。
父亲的朋友已在去年被判入狱6年,主控官博巴娜副检察司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