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3年前轰动全城的丈夫淋汽油烧妻案,槟城高庭今日裁决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死者家属对判决感到满意,惟感叹若警方当初关注这起家暴案件,就不会演变成家庭悲剧。
被告詹源发(译音,43岁)于2013年6月24日下午约4时,在大山脚万珠园的住家内,淋汽油烧死37岁的妻子黎秀凤,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罪名成立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槟城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哈山今日宣读判词时指出,虽然控方两名主要证人,即被告与死者的两名儿子,曾表示亲眼目睹被告向死者淋汽油及丢烟蒂引火烧死者的说法,一度被辩方认为是死者家属教唆孩子如此供词,但他相信两名小孩的证词是可靠的。
多次报案遭虐打
根据死者两名孩子早前通过庭上视频供词,指亲眼目睹父亲在母亲身上淋汽油后,朝地上丢烟蒂,引发火患烧伤死者。
拿督诺丁哈山说,死者曾多次报案指遭被告虐打,以及死者母亲的供词佐证,指时常发现女儿身上有遭人虐打的伤痕。他相信小孩的证词是成立的
“被告辩称很爱死者,而且不会杀害她,因死者不愿借钱替他还债,才要在死者面前引火自焚,但为何他还要准备空罐到加油站购买汽油,后来淋汽油被火烧到时,却先救自己也不救妻子。”
他说,被告在事发后还逃到吉隆坡,也不回来看被火烧至重伤的死者,显示被告有意图策谋烧妻的举动,因此宣判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被告家属,以及死者的两名哥哥与一名姐姐今日都有出庭聆听判决。其中死者二哥黎锡米(44岁)表示,被告做错事就要承担责任,他们也对这次判决感到满意,同时感谢旁听律师何良丰祭槟州妇女醒觉中心的协助。
“如果妹妹之前多次报案,都有得到警方的关注,我相信也不会发生这起悲剧了。”
新闻背景:
37岁少妇黎秀凤于2013年6月24日下午在家中,遭丈夫詹源发淋汽油丢烟蒂烧至重伤,送院救治39天后身亡,其丈夫潜逃8个月后,2014年2月17日在吉隆坡落网,并于2月24日被控上大山脚法庭,之后案件转至槟城高庭进行审讯。
黎秀凤与丈夫结婚约13年,育有两名10岁及6岁的儿子,居住在大山脚万珠园。
据悉,黎秀凤长期面对家暴,曾多次向警方报案,也曾向武拉必区州议员王国慧求助,惟案件还在处理中,黎氏尚未脱离家暴就不幸发生了这起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