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法官查哈诺同意此案展延至12月17日再过堂,以决定审讯日期。
案件发生于今年5月30日下午3时至6时,18名男女在槟城国家公园甘比沙滩裸体参与天体营活动,有关短片在社交网上广传,震惊全国。
这群男女较后被控在公共场合作出骚扰他人的猥亵动作,其中否认有罪的3女1男分别是周淑和(57岁)、郑源云(37岁)、陈佳雯(27岁)及龚明隆(38岁)。
4名被告今早都准时出席,并由哥宾星律师及许日昇律师的代表L.raj陪同上庭。
另6男子认罪
早前,此案的另外7名男子及3名女子,也在刑事法典294(a)条文下被控,6名男子俯首认罪,分别是罗国雄(41岁)、穆伟平(34岁)、洪吉庆(24岁)、李永兴(52岁)及南达古玛(40岁)(以上名字皆译音),被判监禁一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
另一名认罪的新加坡籍男子杨锦鸿(54岁),因兼任天体营活动的摄影师,被控多一项罪名,即刑事法典292条纹,散播猥亵物品,被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