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6日在峇都矛发生苏丹阿都哈林大桥引桥倒塌事件后,经过调查后,作为二手承包上之一的Tetuan TSC Heavylift有限公司,被指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进行部分工程,触犯1994年大马建筑工业发展局法令第25(1)条文。
该公司的董事曾志遥(译音)今日在槟城地庭上认罪,并向法官祖哈兹米求情,希望获得轻判。
他是在没有律师的陪同下自辩,他表示,由于其员工没有告知,导致他没有向当局注册以取得执照。事发后,有关员工已被辞退。
他也在庭上坚称,本身是二手承包商,只是负责引桥主要承包商所分配的一小部分工程。
法官祖哈兹米判决罚款被告4万令吉,或以监禁一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