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被告今日上午9时左右由警车押到国家法院,面控时低著头。控方向法官申请庭令,不准媒体报道死者名字及住家地址获准。
控状指被告在本月13日,中午12时53分,在淡滨尼住家杀害7岁男童。一旦罪成,将被判死刑。
命案发生在前天(13日)下午1时左右,警方赶到时,发现一名身穿黄色T恤和深色短裤的男童倒卧在组屋地面层的垃圾槽前。
警方昨天发布文告说,一名42岁女子因涉及此案被逮捕。她今日将在刑事法典第302节谋杀条文下被提控。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死刑。
男童生前很好动
这起命案发生地点是淡滨尼4道第815座组屋九楼的五房式单位。死者姓张,被发现时面朝下,身穿黄色T恤和深色短裤,已失去生命迹象。男童相信是被人从9楼住家厨房窗户推下。
据了解,死者与父母、12岁哥哥和60多岁阿嬷住在一起。
出事单位昨日一整天都无人应门,到了晚上窗户也没透出灯光,男童家人相信没回到该单位。另外,男童住家楼下没有设灵堂。
受访邻居说,男童很少随家人出门,平时主要由祖母照顾。男童不善言语,但非常好动,生前在一所特别学校上课。
据报道,男童母亲前日在案发后,一直呆坐在家中,直到警方找到案发单位后上门调查,她才突然情绪失控。另一方面,警方在案发后封锁现场11小时,出动二三十名调查人员进行搜证,并从现场带走多袋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