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府可以开放让外籍人士申请工作证、居留证,却不让这群土生土长的无国籍人士申请呢?”人民公正党全国通讯主任暨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直言。根据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协会(DHRRA)资料显示,我国拥有超过29万名无国籍人士;截止目前为止,李健聪前后已接获35宗无国籍人士求助,其中4宗已成功申请到公民权。他说,所谓的无国籍人士就是“无身分”的一群,不享有和其他国民一样的权利,不被重视,也不被看见。他们就犹如社会上的隐形人,过著隐形的生活,受困于身分的牢房——无法走出马来西亚,但也无法融入这个国家。
“无国籍人士”形成的因素有很多,当中包括外籍妈妈没有合法注册结婚或是孩子出生之前未能完成注册结婚的程序。“这类型案件占多数,同时也属于比较容易的案子。”至于哪一种情况最为棘手,他说:“父母不详。”因为父母情况不详的关系,文件一般也不会齐全,当文件不齐全,内政部会批准公民权的可能性是非常渺小。然而,机会渺小不代表绝望,他分享其中一个成功的案子,一名本地男子与柬埔寨籍配偶结婚,但因误信所谓能协助取得结婚证书的“代理”,加上疫情关系,而没能及时为孩子申请到报生纸,直到去年7月才让10岁的孩子成功获得公民权。“这案件让我特别印象深刻,因为小孩能说得一口流利的马来文,甚至还立志要成为警察,守护人命安全。”根据资料,该名孩童的父亲在儿子出生后即到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却被告知因为没有结婚证书而不能为孩子办理报生纸。
他们在儿子出世后的隔年成功取得结婚证书,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为孩子申请报生纸时,又被官员告知已到了“延迟登记报生”,更直接批发了一张非公民的粉红色报生纸;随后让他们到内政部申请上诉。辗转数年,才终于获得由内政部发出的公民权批准信。
李健聪:政府理应弹性处理“身分”证!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第14条到第22条都是有关赋予公民权的条款。概略来说,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的主要渠道有三种:通过法律自动认证(By Operation of Law)、通过注册(By Registration)、通过归化(By Naturalization)。在法律自动认证的渠道下,申请人是通过法律自动被认证为公民,政府不得拒绝发放公民权,否则申请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挑战政府的决定。而在注册与归化的渠道下,即便申请人满足所有宪法中阐明的条件,政府依然有权拒绝发放公民权。
李健聪解释,所谓“公民权”是公民存在于一个国家的体现,是一种身分的认同。换句话说,在国家宪法的保障下,公民能享有该国的福利而不受压迫、歧视。“我国为公民提供免费的公共医疗服务、教育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政府不会随意颁发公民权,毕竟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这无疑会大大提升国家的整体开销,同时也会让不法人士滥用属于国人的福利。不过他说,政府严厉审批公民权申请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能不能可以采用更透明化、更高效率的制度呢?“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内政部在处理审批公民权申请上是非常不透明化的,因为官员并不会时刻和你跟进,即便收到的资料不齐全也不会通知,而是直接拒绝申请。”针对无国籍人士一事,他认为,政府应该是弹性的形式处理,包括依据不同的个案给予不同的证件。“至少先给予他们该有的权利,就好像学龄儿童可以上学;工作年龄可以工作等等。”他认为,倘若这群人士因为在法律上不赋予工作的权利,当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会衍生社会问题。
至于无国籍人士的未来,李健聪直言:“很可怜。”他形容,没有国籍代表没有身分,没有纪录,也就是说,如果有天这群人不幸去世了,也没办法获得死亡证明,就像仿佛没有出现过在这个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