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兰东华人义山事件本周日迎来高潮,汇报会本拟为墓主后裔厘清事件来龙去脉,但最终却以朝野两派政治交恶收场,令人遗憾。义山事件在朝野双方叫嚣声中暂时告一段落,但风波未尽却又波澜再起。
柔佛再也花园树大有枯枝,近日最终获得市政局派员修整,结果该区行动党议员声称有关结果是本身施压市政局所致;另一边厢马华市议员则直言,砍树承包商是本身自费聘请,甚至出示收据作为证明。
即便市政局官员最终证实砍树承包商是当局派出,为这出“罗生门”拨清了一些云雾,然而真实情况为何,依然令民众雾里看花。但是,不管是义山事件还是砍树课题,所一再反映出的是地方议会制度崩坏,急需改革的事实。
其中,在义山事件里,尽管行动党议员被指“没有做工”,却不可否认的是义山座落之处,确实并不在柔佛再也区内;而最关键的是,针对在野党援引《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条文,证明地方规划草图需先经过地方议会建议及通过这点,市议员明显逃避不答。若说行动党指出的程序不符,市议员该当立刻指出才对。
可见,在草图通过的程序上的确有可能存在疏忽,如果市议员的确在通过草图之际认真检视草图建议,断不可能会出现事后公开指出错误的动作。另外,则是市议会官员如果认真工作,则不可能会将已存在一甲子的华人义山规划作其他用途,除非该区未来存在大型发展项目,令边佳兰华人义山迁墓的血泪史重演。
与此同时,在修剪枯树课题上,相信市政局处理民生投诉均有一套操作标准。如果事件要到市议员自费处理枯树,是否彰显市政局操作失灵?如果市政操作失灵是行政失序导致,则显示当局官员疏忽职守,如果是人为影响,那民众可以发挥想象力,谁有那么大的影响力阻止市政局官员工作。
在继承自英殖民者的民主制度下,大马早在1857年于当时的海峡殖民地槟城落实地方议会选举,直到1913年英殖民者一度把地方议员民选改为委任,但到了1951年再次恢复地方选举。1963年513事件后政局紧张,最终令地方议会选举走入历史。
地方议员职以委任的方式,长期以来成为执政党分配资源的一环。市县议员津贴微薄,但过去每当改选,依旧令政党成员抢破头,如果说其中的确不涉及任何利益分配,那我们得必须为抢当市议员的执政党人士鼓掌。然而,地方议员以委任方式进行,必定会令地方议会失去活力,行政僵化缺乏监督。
地方议会是三层议会制度中的最前线,直接面对人民生活。如何让市政局行政更加完善,监督更加严密,恢复地方议会民选制相信是唯一出路。反正第13届大选后执政党议员老是抱怨地方议员不好当,那就不如开放市议员民选,让更有意愿为人民服务的人加入市议会,这对双方来说均是一种解脱,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