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前夕的平安夜不平安,麻坡巴莪发生长途巴士冲下草坡再撞上石墙,为我国长途巴士意外纪录再添一笔。此次意外酿成14人丢命,令人遗憾之余,也再次令人关注长途巴士意外。
巴莪长途巴士意外发生至今原因未明,但相信根据过去所发生的长巴意外事件,巴莪长巴意外不会是最后一宗。其实长巴意外一再发生,与当局执法不力有关,而交通事务分属多个部门辖,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根据事后研究,大马长途巴士在凌晨时分最常出现意外,其中过去13起在大马发生的长巴意外中,就有4起发生在凌晨1时至3时之间。医学研究显示,人类在午夜最嗜睡的时刻也是从凌晨11时起至2时之间。
尽管在过去多起长巴意外发生后,政府开始要求巴士装设行车记录器,然而相信许多晚上于高速大道开车的驾驶人士,都有发现长巴超速的经验。精神不济加上行车超速,乘客们能安全抵达目的地可说是侥幸。
普通轿车在大道上的速限为每小时110公里,长巴的车速则为每小时90公里。从吉隆坡开往新山的路程长达382公里,但笔者有过乘搭南下巴士只花费3小时就抵达的经验,巴士迎风狂飙的过程仍让笔者记忆犹新。巴莪长巴意外涉及公司事后被揭发3年内接获43张超速罚单,为何巴士公司仍如常运作,叫人难以理解。
当然,由于巴士司机薪金部份以佣金制度计算,令司机必须“多开多得”,导致司机为了生计即便精神不济也冒险上路,更有者为了“提神”而吸食软性毒品,为意外的发生种下隐忧。
同时,长巴安全性不足,长期未进行检验;道路安全措施损坏,也是建构起意外的层层环节。
上述导致意外的层层原因,至今仍未获得改善,显示有可能是立法与执法方面出现问题。在限制司机驾驶时限,及保护司机福利上未有明文规定,而长巴业者多次违反条例却未被对付,显示官员怠忽职守。
此外,在公共交通安全事务上,各个涉及机构却分属不同部门,如何能一致解决问题,也令人质疑。其中,陆路交通通局隶属交通部、大马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却隶属首相署;而大马道路安全机构,则属于公共工程部。各机构互相关联,而陆路交通局与公共陆交委员会权限也互相交错,令人有时不解两者之间的分别。在这的情况下,各涉及机构如何有效监管长巴公司运作,令人无法想象。
2013年云顶高原巴士堕入深谷意外发生后,调查报告作出多项总结,揭露多项执法部门、长巴业者运作等多项弊端,但致今未看到有针对建议做出的改善。可想而之,接下来会发生的戏码会是各部门互相推卸责任,巴士公司钻法律漏洞。即便当局再次成立专案小组进行审查工作,若最终无法杀一儆百,相信类似悲剧也会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