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4名遭菲律宾阿布沙耶夫武装分子掳走绑架68天的人质,在各方的努力下,终于获释返家。4人获释返回诗巫后,公开跪谢国内外民众的捐助和警方的协助。然而,在人质获释后,也衍生出“赎金罗生门”事件。
尤其人质家属交代,筹集1200万令吉中,包括900万令吉是从公众筹得,都交由沙巴当局缴付为赎金,然而,在赎金课题上,官方的立场,从没有交赎金、不表态,到模糊的说词,引起公众追问筹获款项去向。
就如人质家属及人质所言,如果没有付钱,他们4人能够安全回来吗?实际上,全国政治部总监拿督斯里弗兹也说,警方在此课题上是不便回应。他说:“世界各国政府对于恐怖组织绑架事件的惯例:就是不承认缴交赎金。
警方因此也很难做,一旦人质被杀,公众势必谴责;不承认缴交赎金的话,公众又会质问人质家属所筹获的款项去向。”
在国际共识上,包括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的决议,是促请各国政府在应对恐怖分子进行的绑架案时,在努力让人质安全获释之际,也不应让恐怖分子获取赎金或向其做政治让步。
这是因为赎金会让恐怖份子或匪徒,进行更多恐怖主义或犯罪的活动,也等于鼓励了恐怖分子或犯罪分子,从事更多的绑架活动获得金援。沙巴近年频频发生掳人案,除了因边境的防卫不严外,或许也与这息息相关。
担任过美国财政部负责恐怖主义及财经情报的副政务司,目前为美国中央情报局副局长大卫科恩(David S.Cohen)就曾言:“绑架并索赎金已经成了今天恐怖组织最重要的财源,这些赎金通常是当局以‘人道主义援助’的名义支出的,而每一笔交易都会催生下一笔交易。”
因此,一些国家的立场就是绝不向恐怖分子付赎金,如美国、英国及加拿大,不过美国政府会通过交换手上扣留的恐怖分子或出动军队来营救人质。
事实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在反恐及拯救人质两难中,还是会私下与恐怖分子谈判付赎金救人。所以,往往人质获释后,当权者是不会也不方便承认,是否有交付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