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四事件23周年之际,旅居美国的六四学运领袖柴玲为文〈我原谅他们〉,声称出于基督教信仰,她选择原谅邓小平、李鹏和当年冲进天安门广场的士兵。
柴玲宽恕六四镇压者,令同是学运领袖的王丹及吾尔开希感到震惊。王丹虽尊重柴玲的选择,但却完全不能同意,他认为在杀人者还没有任何忏悔之意和道歉的前提之下,就作出这样的原谅,对六四死难者极为不公。
吾尔开希则以〈我无法原谅〉回应柴玲。他这么写道:“柴玲所信仰的宗教所主张的宽宥与谅解是在是非厘清之后,罪人祈求宽恕之时应有的态度,同样的,宗教对于正义、真相的坚持绝对先于宽恕……对于践踏和平、正义及人类良知的杀人凶手邓小平、李鹏,我无法原谅,我无法在正义是非得到匡正之前原谅,无法在被害人原谅他们之前原谅!也想善意提醒柴玲,我们如果认同自己是八九民运一份子的身份,我们就无权原谅。”
柴玲的宽恕引发争议,促使她再度以另外一篇〈再谈宽恕〉作出解释。她表明其宽恕是个人的,而选择原谅并不等于忘记镇压者所为,也不免除他们的屠杀责任,这些人终究要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因为上帝是公义的。
六四是群体性生命伤害事故,柴玲可以原谅吗?加害者没有反省悔改,她的原谅有意义吗?
六四后,柴玲失去了母亲和祖母,她在她俩过世一个月后才得知此事,柴玲形容那种痛苦和无助是她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每想到当年的中国领导如何展开血腥镇压时,柴玲的内心总会与痛苦和愤怒作战。
柴玲虽然不是天安门母亲群体的一份子,也不像方政、齐志勇等人般身体伤残,但她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经历了六四的伤痛,流亡他乡、失去至亲、内心对施暴者充满愤恨。说她是旁观者无权奢谈宽恕,我不甚认同。柴玲归信基督后,以耶稣临终的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做了同样的事。耶稣在十字架上受尽了凌辱,兵丁嘲弄,众人呼喊:“钉他十字架!”,但他却在当下为他们求赦免。要原谅那些曾经伤害我们的人谈何容易?对于那些不知悔改者更是如此,但柴玲选择效法耶稣。
圣经《罗马书》5章8节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上帝在世人还是罪人,并与祂为敌的时候,就主动为人类预备了救恩,祂愿意饶恕世人,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和解之门。这个奇妙的救赎宏恩,是在你我认罪悔改之前,就为我们预备好的。因此,忏悔不必然先于原谅;道歉也不必然先于原谅。
选择原谅,不代表我们混淆真伪、是非与善恶。上帝是爱,而“公义”也是基督教的一个核心价值,祂施审判、为人申冤,绝不姑息任何罪行。
六四的伤口至今还在淌血,而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实在没有资格谈原谅,但我欣赏能够原谅的柴玲,也绝对尊重不愿原谅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