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牙也2日讯)华都牙也县议会今年开始定下新的养狗条例,即狗主必须征得3名邻居的同意及提供兽医局的狗只注射疫苗证书及狗只全身照,方可申请狗牌(养狗执照),令狗主深感为难。
来自华都牙也民万新村的庄旗山及民万花园的葛永康,在2月前往县议会申请狗牌时,才获悉当局已定下新的养狗条例,申请者必须符合条例下的7项要求,当局才会处理及发出狗牌。
庄旗山及葛永康对县议会定下的条件,深感为难,并向华都牙也国会议员西华古玛及端洛州议员杨祖强作出投诉,希望人民代议士给予协助,向当局反映问题。
庄旗山说,他于2月到华都牙也县议会申请狗牌时,被告知必须依据表格上的条件要求,完成7项才可申请狗牌。
有关要求包括狗主必须征得住家左右及前后的3名邻居同意书、提交狗主、住家、狗只及饲养环境的照片、兽医局发出注射疫苗的证书及狗主的身份证副本。
他指出,要征得邻居的同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还要拍下多张照片,为狗主增添不少麻烦,他希望当局能重新检讨有关条例。
西华古玛指出,这些不友善的条件已侵犯人民养狗的权利,以往养狗都没有太多问题,何以要设定这些不合理的条件为难狗主呢?
“要征得3个邻居的同意并不是那么容易,有些人与邻居的关系不融洽,要如何得到对方的同意?”
换邻居须再提呈
他也怀疑这些条件是否已在县议会会议中通过,同时非穆斯林县议员为何没有阻止条例的通过?
杨祖强表示,上述条例对狗主并不公平,若无法符合条件,申请不到狗牌,要如何处置这些原有的狗只,这将是一个恼人的问题,因此他将向县议会反映此问题。
本报记者今午联络华都牙也县议会的执照组,一名发言人证实狗主须符合申请狗牌的7项条件,并表示该条例早已在地方政府法令内列名,并不算新条例。
她指出,狗主必须遵守上述条例以申请狗牌,上述程序只是一次性,但是如果狗主养了新狗或换了新邻居,则必须重新呈上狗的照片及注射疫苗证书或新邻居的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