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虽然暹罗村逼迁案件败诉已成定局,居民仍希望发展商能网开一面,在原处即将发展为廉价酒店的地段分配成一部分的住宅区,让他们继续在当地生活,保留超过百年的暹罗后裔文化。
浮罗池滑区州议员叶舒惠今日在暹罗村召开记者会,她表示,暹罗村居民及业者在2014年4月接获地主Five Star Heritage有限公司发出的逼迁通知书,并在同年8月收到法庭的传召信。
她说,针对有关案件,居民及业者在2015年6月入禀槟城高庭提出上诉,惟在今年2月24日已遭高庭驳回,上诉人必须支付2000令吉给地主。
“暹罗后裔自1800年就已在暹罗村生活扎根,在这里做生意的业者至少有60年,有的甚至超过100年。”
她指出,暹罗后裔一旦迁出这片居住已久的土地,他们的祖先将会永远被遗忘。为此,暹罗后裔要求地主允许他们继续在同一片土地上居住,将发展地段分配成一部分的住宅区。
她表示,这里的业者多数都是做传统生意,很难转型为现代店铺,他们要求发展商协助寻找合适的替代地点,让他们能继续在其他地方营业。
据她所了解,地主将在暹罗村原地兴建一座5层楼高的廉价酒店,共有97间房及3个店铺单位,占地2681平方尺。目前还在等待槟岛市政厅发出发展准证。
未有居民接受赔偿
她说,根据州政府的政策,一旦发展商解决所有的搬迁问题,有关当局才会发出准证。她已经电邮通知地主的律师,考虑当地居民及业者提出的要求。
此外,她表示,地主律师在高庭宣布驳回上诉后,已发出通知书给居民,并在14天内回复是否接受发展商献议的赔偿。据她所知,赔偿额介于3万至7万5000令吉。
她强调,金钱并不能解决问题,暹罗后裔文化无法被金钱取代,他们的历史将会消失。
她指出,目前还未有居民及业者接受发展商的赔偿,首名居民在3月1日已接获通知书,但有些居民至今还未收到。
暹罗村共有14户家庭及10名业者,分别是一间复印店、一间印度煎饼店、一间理发店、两间花店、两间报纸代理及3间摩哆维修店。
佛寺非古迹 不能限制发展
叶舒惠指出,国家文物遗产局早前已宣布,与暹罗村毗邻的佛寺不是古迹建筑物,因此不能以古迹缓冲区的名义限制有关地段的发展。
她说,她曾为暹罗村向有关当局申请成为古迹区,但最终还是被该局拒绝。
至于槟州政府是否可援引已宪报的古迹法令,将暹罗村划为古迹保留地,叶舒惠表示,此事必须谘询州法律顾问的意见,她无法作出进一步回应。
“我们只能把这里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过很难将它列为古迹。”
她表示,两名缅甸后裔质疑暹罗村土地的发展,是否违背1845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当年授权出售有关地段的意愿。
她说,这两名缅甸后裔也针对此事入禀法庭,起诉缅甸人信理员、土地局、槟岛市政厅及总检察署,法庭将在下个月接受听审。
针对槟岛市政厅工程局副主任拉贞德在报章上指槟华女中将受交通大蓝图工程影响,其校地将被征用兴建支撑高架公路的柱子,叶舒惠指出,据她所了解,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已宣布,州政府不会征用槟华女中的校地。
她将坚持州政府的官方声明,除非被告知此事出现更动,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