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8名少年夜骑脚车遇车祸案,随著涉案女司机沈可婷今日上诉得直,维持原判,获无罪释放,其一名丧命少年的母亲坦言对于感到失望,只能默默接受上诉庭裁决。
49岁的母亲法蒂玛受询时说,她与其他少年的父母都有预感,沈可婷会在上诉庭被释放。
她说,尽管儿子莫哈末阿兹利在14岁那年因这场车祸逝世,全家依然活在车祸阴影中,对于上诉庭结果只能被迫冷静接受。
“我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我真的感到失望,但我们还是要学著接受,并继续生活。”
法蒂玛坦言,无论发生了什么,作为受害者的父母仍然会被指责,被认为不懂得如何照顾孩子和不负责任,因为让孩子凌晨时分骑著蚊型脚车出门玩。
“如果我们知道,当然不会允许孩子这么做。当面对公众指责,我们感到伤心和痛苦。哪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呢。或许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考验,就让我们自己承担吧。”
沈可婷她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年龄于13至16岁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此案经过两年审讯,沈可婷在2019年10月28日被判无罪释放。随后控方提出上诉,案件去年4月13日在新山高庭审理,高庭法官改判沈可婷罪名成立,监禁6年及罚款6000令吉,且不批准她暂缓执行刑罚申请,吊销驾照3年。
沈可婷律师提出上诉申请,上诉庭今日裁决沈可婷上诉得直,无罪释放,因案件走完司法程序,控方不能再对此案提出上诉。
沈可婷今早闻判后,在法庭外向媒体表示,自己这6年来,亦承受著这起悲剧所造成的痛苦之中。
她说,虽然因本身驾驶的车辆导致这些少年的意外丧命,但自己并非故意造成这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