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工程部的工程师因涉嫌洗黑钱、受贿及欺骗,涉及款额高达13万1600令吉,今日在地方法庭面对13项控状,惟否认有罪。
40岁被告依兹万马苏里今日在3位地庭法官,分别为罗兹娜、阿苏拉及苏占娜面前,否认有罪。
被告的其中11项罪状为洗黑钱,透过指示一名男性从属于 SBR Consultant 的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户头,转账6万8600令吉至一名女性的马银行户头。
其行径已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的第4(1)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5年的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洗黑钱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的刑罚,视何者为高。
至于贿赂控状,指一名男子从属于 Normas Resources 的联昌银行户头,转账到 SBR Consultant 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被告则从中收受到4万3000令吉。
该款项是作为被告推荐该名男子拥有的两家公司成为 Pintas Utama私人有限公司一项坡地维护项目分包商的酬劳。
此行为已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条(a) (A) 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也面对欺骗一名男子的控状,被告骗对方能推荐 Paradigm Jitu企业取得坡地维护项目的设计顾问工作,要求男子同样转账2万令吉到 SBR Consultant 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
被告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是于2021年2月7日,至12月2日之间,在位于黑风洞怡保路的士拉央大马伊斯兰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控方为副检察官诺蒂安娜及阿兹尼卡提出控诉,被告依兹万的代表律师则为努法依达。
被告获允以5万3000令吉保释,并且需每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各项控状择定分别于3月20日、21日及4月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