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大马莱纳斯已就更新营业执照的条件向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部长郑立慷提出上诉。
莱纳斯昨天通报澳洲股票交易所,称其独资子公司大马莱纳斯正在向郑立慷提出上诉,以取消其更新执照的附加条件。
“大马莱纳斯已根据1984年原子能源执照法令,针对原子能源执照局的决定,即在7月1日后禁止进口和进行分解与洗涤程序的条件,向科学、工艺及革新部提出行政审查。”
不过,莱纳斯并未透露大马莱纳斯提出上诉的日期。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是在2月13日正式通知莱纳斯,该部已拒绝莱纳斯要求取消4项条件的申请。
这4项条件是在2020年,即上一次莱纳斯更新营业执照时,根据莱纳斯在2012年发出的承诺书而提出的附加条件。
这4项条件包括:
1)莱纳斯必须确保所兴建的永久废料储存槽 (PDF) 只能存放现有及直至 2023 年 7 月所产生的水沥滤净化固体(WLP)辐射性废料;
2)莱纳斯必须确保澳洲做分解与洗涤 (C&L)设施在 2023 年 7 月前投入运作,此后,莱纳斯不被允 许在马来西亚进行生产辐射性废料的 C&L 程序;
3)莱纳斯将不被允许把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 (NORM) 的原料带入马来西亚;
4)莱纳斯只能在被允许的 PDF 处理现有及直至 2023 年 7 月前所产生的WLP辐射性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