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虽然残障人士用以代步的行动辅助工具(PMA)不能上路(on the roud),但可以在路边行驶一段路以寻找合适的路段过马路。
他强调,交通部从来不曾计划限制残障人士出行,也明白有一些路段或许会让残障人士面对困难。
他重申,行动辅助工具被视为残障人士的脚,只要不是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他们不会受到限制。
他举例,残障人士在人行道上行走,有时候遇到某路段有人行天桥而无法行驶,这时候他将被迫沿著马路前往合适的路段过马路,而这是被允许的。
他坦言,并不是所有路肩有铺上沥青,残障人士可能没有其他方法,必须要走到路上过马路。
“他们可能需要行驶一小段路,之后才能过马路,而这并不成问题。”
“我再说明一次,一些地方有脚车道,他们可以使用,没有问题。但在马路上,微型交通工具不能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与其他车辆在马路上一起行驶。”
“任何使用行动辅助工具,或是以行动辅助工具的名义的人士,其时速远比残障人士使用的行动辅助工具快,执法人员会知道这不是残障人士专用,其时速总不可能超过每小时35公里。”
他补充,警方和陆路交通局将采取行动,对付这些滥用行动辅助工具的人士。
他强调,该部禁止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的举措是为了确保人民的交通安全,尤其在国内外都有不少涉及微型交通工具并造成人命伤亡的案例。
他今天下午2时在交通部与残障人士代表们见面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说。出席者包括作为残障人士代表受委上议员的残障人士协会主席拉丝阿迪芭、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再拉尼和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部(JSPT)助理总监(调查及法律)拉玛山德拉等。
他也指出,考虑到并非所有残障人士都有能力购买自己的车辆,因此该部将会豁免残障人士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名下,用以载送残障人人士的车辆的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