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涉嫌在健康思维基金会失信、贪污及洗钱案续审,Lewis & Co律师楼合伙人慕拉里达兰再次强调,阿末扎希曾经要求他的律师楼代表Al-Falah基金会,管理与处理约百万令吉的基金,而阿末扎希曾指示,将这些款项存入基金会的定期存款。
慕拉里达兰是此案的第87名证人,他今日在法庭内作供时指出,反贪会至2018年7月尾,冻结所有其律师楼,代表Al-Falah基金会管理的资金。Al-Falah基金会的主席,就是阿末扎希的胞弟拿督莫哈末纳萨依。
慕拉里达兰面对阿末扎希代表律师郑宝德盘问,是否成功向纳萨依寻求信函,确认Lewis & Co律师楼确实代表Al-Falah基金会管理资金时,慕拉里达兰则表示,自己已成为此案的证人,因此认为上述行为不合适。
“不过,Al-Falah基金会曾向我,和Lewis & Co律师楼,发出一封信,并表示,若有资金遭冻结,就申请上诉,要求解冻资金。”
证人之后再接受副检察司李金发盘问时解释,当部长针对基金会作出资金的指示时,他不认同阿末扎希是Al-Falah基金会的“合法陌生人”(legal stranger”。
“Al-Falah基金会属于家族基金会,由阿末扎希发起,而纳萨依则是基金会信托人主席,他们两人都知道我所掌握的资金,都是为了Al-Falah基金会,在峇眼拿督建立清真寺、用于宗教学校的宗教用途和慈善。”
“这是为什么,当Al-Falah基金会持有的定期存款遭冻结时,我在2018年8月,接获Al-Falah基金会的信,要求我上诉并解冻,我接获申请解冻资金的指令。”
此外,第66名证人,也就是Al-Falah基金会信托人费沙鲁丁,今日获吉隆坡高庭重新传召出庭作证时指出,他不曾见过在2018年,向反贪会申请要求解冻资金的信件。
不过,费沙鲁丁证实,那封信是由Al-Falah基金会主席拿督莫哈末纳萨依签署。
他是在接受阿末扎希代表律师拿督阿末再迪盘问有关信函时,费沙鲁丁承认那封信函,并不足以成为委任Lewis & Co律师楼,成为基金会信托人的委任信。
费沙鲁丁也认同阿末再迪的主张,那就是唯一能够证实Lewis & Co律师楼是否受委成为Al-Falah基金会信托人,就只有纳萨依本人。
费沙鲁丁早前接受盘问时指出,基金会的信托员,从来不曾委任任何律师楼,包括Lewis & Co律师楼成为基金会信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