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截至11月13日,警方在丹绒比艾补选共发出了562张竞选活动的准证给各个候选人,其中101张准证属沿户拜票活动。
他指出,选委会和警方在丹绒比艾竞选期首日与各政党候选人的代理和独立候选人的会议上,就已经发出42张沿户拜票的准证给有提出申请的候选人。
刘伟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回答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警方和选委会于11月2日,在候选人完成提名后随即就和候选人及他们的代理人开会,并已经清楚讲解什么形式的竞选活动需要申请准证。
“笨珍警区主任和竞选执法队伍于11月9日和11日,两次与候选人的政党代表及独立人士开会,特别针对沿户拜票的课题向他们讲解。”
他指出,出席的政党代表和独立候选人都表示接受和理解。
他说,选委会主席于两天前所发出的文告,只是针对两次会议后的一项提醒文告,并非是发出新的条例。
他指出,至于候选人所申请的竞选活动准证是否获得批准,则交由警方决定。
刘伟强也表示,选委会规定候选人沿户拜票活动需向警方申请准证一事,并非新条规。
他否认,选委会在丹绒比艾补选的中途转态。
他指出,选委会于两天前发出“震惊”很多人的文告只是一项提醒,丹绒比艾补选的候选人在之前早就知道沿户拜票活动需要向警方申请准证。
他说,早在丹绒比艾补选的提名日后(11月2日),选委会和警方已和所有候选人的代理召开会议,并发出了42个沿户拜票的准证。
他指出,沿户拜票活动需申请准证的法令是自国家独立后就沿用至今,并非新条例。因此,所有对于希盟政府是为了要让希盟候选人胜选的恶意指责,是没有根据的。
此外,对于土著团结党峇眼色海国会议员拿督诺阿兹米的附加提问,刘伟强指出,根据选委会的资料,在过去8次的补选中,并没有候选人在沿户拜票活中触犯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