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在野党国会议员不满选委会规定挨家挨户拜票活动必须向警方申请准证,提呈紧急动议辩论此事,遭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驳回。
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丹斯里诺奥玛指出,选委会这项指示已经触犯选举法令第9、16和17条文,和联邦宪法第9条文。
他说,议长以首相署部长已在国会问答环节回答国会议员针对选委会这项指示的提问,因此拒绝辩论这项动议。
他直言,部长此前的回答是误导议会,部长将挨家挨户拜票活动和选举犯罪法令第24(b)(3)条文连系在一起是错误的。
他说,该条文所指的是公开活动,这和挨家挨户的活动无关。
不过,主持会议的副议长倪可敏在听取了诺奥玛的陈词后,仍拒绝让国会下议院辩论该动议,并指议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诺奥玛随后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形容,部长在议会厅的言论与议长驳回动议信函中的解释有所出入。
他说,议长在信中表明,警方不会执行这项新规定,这显示了部长的回答在误导议会厅。
“部长一方面说可以,但为何警方不要执行呢?因此,这显示了部长自己都不懂自己在回答什么。”
他指出,要感谢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因他们不执行新规定的作法与反对党提呈的动议是一致的,如今只剩下2天的竞选期,警方和相关单位应该撤回这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