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基于缺乏文件证据以及报案者也已撤案,国家银行90年代逾300亿令吉炒汇亏损案已被列为“没进一步行动”。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皇家调查委员会针对上述炒汇案的调查报告,已在2017年11月30日提呈给国会下议院。
他说,皇委会秘书也在同日到警局报案,促请警方展开调查。
他指出,当局在经过仔细研究后发现,缺乏文件证据来佐证指控,因为事发已经超过25年,且原本的文件也无法取得。
“皇委会秘书也在较后向警方撤案,因此炒汇案已被定位为‘没进一步行动’。”
刘伟强于7月1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回复巫统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另外,巫统元老兼话望生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询时指出,要求政府落实皇委会调查报告中,就有关国行炒外汇给予的建议。
他说,由于这是一宗严重的案件,因涉及300亿令吉的亏损,导致政府需要承担有关亏损,毕竟政府原本就不应该涉及这炒外汇事宜。
“皇委会的建议,(政府)都需要考虑和落实。这是否公平?若不(公平),为何还需要设立皇委会?”
内阁于2017年2月15日议决成立皇委会调查国行炒汇案,并在9天听证会收到42份文件,全程共传召25名证人,重量级人物包括首相敦马哈迪、前财长部长敦达因和拿督斯里安华,以及前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等。
国家银行炒外汇案皇委会报告指出,前首相敦马哈迪和前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违反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或第418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