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澳洲移民复审仲裁法庭(AAT)在2017年至2018年所接获的难民申请中,超过半数是大马公民,外交部副部长拿督玛祖基表示,外交部会继续和移民局及澳洲当局监督大马人申请庇护签证和难民申请。
“大马政府不曾基于种族、宗教、国籍和政治观点迫害公民,公民的人权受到宪法保护。”
他解释,这些大马人为了获得庇护签证,才以回到祖国生命受到威胁为由,向相关国家提出申请。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土团党必鲁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罗纳建迪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在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澳洲移民复审仲裁法庭接获4973名大马公民提出的庇护签证申请。
他表示,有多个吸引大马人前往澳洲长期逗留的原因。
“其中,澳洲的移民政策比较开放,允许任何国家的公民申请庇护签证。根据澳洲1985年移民法令第36(2)(a)条文,只要是难民就可以申请庇护签证。”
他补充,该法令第36(2)aa条文也提到,只要有实质证据证明回到祖国会有严重危险,如死刑,也可以申请上述签证。
另外,该法令第36(4)(a)条文阐明,澳洲有义务庇护,因担心在祖国遭到种族、宗教、政治、国籍和任何机构的迫害的申请者;澳洲在1954年签署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公约,因此有上述责任。
“有很多大马公民基于各种理由,如家庭压力、种族、宗教歧视、同性恋、双性恋或跨性别族群和家庭暴力,申请庇护签证。”
此外,申请庇护签证的程序简单和便宜,费用为35澳币(约100令吉)。一旦获得签证,就可以在澳洲居住5年,而且可以在没有时间限制下更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