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希望联盟政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要求所有朝野国会议员都必须申报财产,而虚报财产者一旦被定罪,相关议员可在刑事法典第193条文下,面临监禁最高3年及罚款的惩处。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动议,尽管遭到在野党国会议员的质疑和反对,但国会下议院今日仍一致通过该动议。
国会下议院今日在经过了约5个小时的辩论后,以声浪表决一致通过该动议。
刘伟强在提呈动议时指出,鉴于希盟政府上台后,各部长、副部长和希盟国会议员基于竞选承诺中的问政和透明制度,已陆续向反贪会申报包括自身和配偶的财产,并已刊登在反贪会的网站。
他说,所有国会议员必须在此动议通过的3个月内,将财产声明提呈给国会下议院议长,并将副本交给反贪会。
“在野党国会议员也应该加入申报财产的行列,一旦通过有关动议,议员、家属和孩子(21岁以下),必须申报财产,并且在今年10月1日前申报。”
他也坦承,政府知道截至目前为止,并没有强制国会议员申报财产的法令,因此,政府认为通过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要求国会议员申报财产,是目前最好的方法。
他说,动议在获得国会下议院的通过,若有国会议员不服从,相关议员可在议会常规第80条文下,交由国会权利和自由委员会审理。
他指出,如果议员作出不实的申报,那么将会抵触1960年法定宣誓法令和刑事法典第199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193条文受处罚。
只要是合法妻子 就需一并申报财产
刘伟强指出,即使相关国会议员拥有多名妻子,只要是合法的妻子,就一并都需要申报。
人民公正党㐷莫国会议员努阿兹琳娜向刘伟强求证,倘若一名国会议员拥有多名妻子,是否必须全数申报财产。
刘伟强回答说:“只要是合法妻子,就全部都必须申报”。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总结强制国会议员申报财产的动议时,如是指出。
此外,刘伟强也说,政府提呈这项动议,是符合议会常规第27(3)条文,解释在野党议员质疑动议是不符合议会常规。
他指出,的确有执政党的国会议员在申报财产时,他们的资产为零,这是由于他们在出任国会议员或部长之前,已将资产转移至孩子的名下。
他说,在得知他们是零资产时,他已经见过这些国会议员或部长,他们也坦承的确已经没有资产。
他指出,这些没有资产的国会议员已作出法定宣誓,证明他们没有资产。
刘伟强也说,目前约有10名执政党的国会议员还未申报财产,包括于今早才宣誓的山打根国会议员黄诗怡以及甫加入希盟的国会议员。
刘伟强:反对党不需担心
刘伟强促请,反对党不需担心申报财产。
“不要担心,如果有售卖财产或财产增加,都可以向反贪会和议长报告。”
“除非有投报,不然反贪会不会对他们展开调查。”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询,有反对党议员认为自己不会从政府项目中获利,而不需要申报财产一事,如是回应。
他说,作为一名国会议员,他们也有责任履行职责,因此他们有责任在任期期间,向选出他们的人民汇报财产和收入。
刘伟强指出,今日国会下议院正式通过申报财产的动议,所有国会议员需要在3个月内申报财产,这是一项新的改革。
“若在3个月内没有申报财产,议长将会启动一个动议(usul),将没有申报财产的议员交给人权和自由委员会,随后该委员会将会决定应该采取的行动。”
“他们可能需要告知委员会合理的解释,若委员会不接受解释,就会设下惩罚,再交给国会下议院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