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4日讯)吉兰丹政府撤回向国能石油公司(Petronas)及大马政府追讨石油税的诉讼。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指出,丹州政府决定撤回这个在2011年入禀的诉讼,是因为对首相敦马哈迪在近期的国家财政理事会会议上表明会归还石油税率给州政府的立场有信心。
“正如在会议(国家财政理事会会议)上所宣布的,联邦政府将停止派发石油辅助金,而是直接归还石油税给吉兰丹和登嘉楼州政府。”
“丹州政府对马哈迪在会议上所作的承诺充满信心,因此向法庭申请撤销追讨石油税诉讼。”
阿末耶谷今日出席丹州政府行政会议后,向媒体如是表示。
“至石油税的付款时间表,我或副大臣拿督莫哈末阿玛会在下一次会晤首相时提呈。”
之前,联邦政府因法庭案件,而延迟支付石油税给丹州政府。
经济事务部副部长莫哈末拉兹曾表示,该部无法加快付款,一切须等到案件结束为止。
丹州政府是在2010年8月30日入禀高庭向国油追讨石油税,起诉人指国油违反1974年石油开发法令、吉兰丹石油协议、吉兰丹授权协议及违宪,但却没在诉讼中列明要追讨的数额。
当时,丹州政府是把国油列为本诉讼的唯一答辩人,不过,后来在中央政府成功申请介入,成为本诉讼的第二答辩人。
针对高庭应该如何审理这起诉讼的方式,双方存有分歧;国油和联邦政府在案件还未开审前,要求高庭援引1980年高庭条例第14A条文,即以审理法律课题,无需传召任何证人出庭供证的方式聆审,并于2012年1月18日获得高庭法官拿汀扎峇丽雅批准。但丹州政府不满高庭裁决,并先后向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惟都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