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 财政部长林冠英指出,如果有关外劳已经是熟练外劳,相信雇主愿意为相关外劳支付每年1万令吉的人头税,让他们再留下来。
他说,以往的政策是工作满10年的外劳就必须回国,现在政府放宽措施,让年资达10年的熟练外劳可申请延长工作3年,惟必须支付每年1万令吉的人头税。
“要知道,这是前朝政府没有的新放宽措施,以前外劳工作满10年后就必须回国,所以,如果雇主重视他们的熟练外劳,我相信他们愿意支付这笔钱。”
他今日为大马企业董事学院主持推介仪式后,在记者会上受询及大马厂商联合会建议让雇主3年支付1万令吉人头税的问题时,如是指出。
他认为,这是让雇主留住熟练外劳的一项选择,而不是直接要雇主在10年后把熟练外劳送走,以非熟练外劳取而代之。
他说,雇主的另一个选择是将这些达10年年资的外劳送回国,重新申请他们回来,只需支付普通的人头税。
“我认为这是一种选择,中央政府所做的就是给你一个前朝政府没有的额外选择,就像所有选择一样,你当然需要为此付出代价。”
“如果雇主不希望政府提供这种放宽的措施,他们是否要我们(希盟政府)废除放宽措施? 我不认为他们要这样。”
林冠英认为,雇主要求降低人头税的举动是正常的,因为雇主都希望能降低成本。
“但如果你考虑到政府想要让雇主留住熟练外劳,同时又不想我国有太多的外劳,我认为这是一种平衡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