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父亲起诉大马政府等3造并索偿1亿令吉案受挫,高等法庭今日裁定,刑事案件的裁决不能用予民事案。
换言之,虽然2名特警阿兹拉及西鲁在刑事案中已经被判罪成及死刑,但是这项判决不能作为民事案的证据。
所以,沙里布若要向大马政府等3造索偿,必须重新民事法庭中证明,这起12年前的谋杀案,3造需要负起责任 。
本案高庭法官瓦兹阿南指出,根据《证据法令》第43条文阐明,联邦法院对阿兹拉及西鲁的判决,不适用于民事法庭。
沙鲁布的代表律师珊吉柯向媒体透露法庭这项决定。
她认为,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是时候重新检讨《证实法令》,因为相关法令已经过时。
她说,目前在其他国家如英国及新加坡,都已经修法,让刑事案的裁决用于民事案。
她表示,由于高庭这项裁决,起诉人不得不重新传召本案的证人,包括警方上庭供证。
沙里布于2007年6月入禀法院,民事起诉大马政府、阿兹拉及西鲁,索偿1亿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