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 ) 财政部长林冠英指出,他个人支持对贪污者实施鞭刑的建议。
他说,这是一项有趣的建议,且能有效地减少贪污。但至于是否修改法令以对贪污者实施鞭刑,这需交由总检察署去研究和决定。
“这是一个有趣的建议,这也将有助于减少贪污,我个人是支持的。”
林冠英今日为大马企业董事学院主持推介仪式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但林冠英强调,这需要看反贪会所提呈的建议是什么,任何涉及到法律程序的,则由总检察长去决定。
反贪会首席专员拿督斯里苏克里日前建议,对贪污者实施鞭刑,并认为鞭刑能有助于减少贪污。
苏克里说,反贪会要求政府考虑并研究,由该委员会所提出的对贪污犯罪者实施鞭刑的建议,而鞭刑建议是直接反映了该委员会认真打击一切贪污。
他认为,根据目前《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除了罚款,对贪污罪犯的惩罚只是监禁最高20年。监禁20年是最高的,但是他们很多都在法庭求饶,且有的人才监禁1天。
另一方面,针对联邦土地发展局环球投资公司(FGV)董事局的一名财政部机构(MoF Inc)女性代表被撤换的问题,林冠英澄清说,该名女代表并不是遭到撤换,而是被调任至一间比FGV更重要和更大规模的公司出任董事。
“她被任命出任另一间比FGV更重要的公司董事,而我们也不希望财政部官员同时担任16或17间公司的董事。”
他说,财政部仍然委任另一名财政部机构的官员来取代该名代表在FGV的职务。
他强调,指有关女代表被撤换是不正确的,她本身也希望能够专注工作,不要兼顾过多的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