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表示,政府设立工作坊和参考各国法令,来研究和制定《性别平等法令法案》,确保女性在国家发展中,获得平等待遇。
她表示,这项法案遵循联邦宪法,消除对女性歧视,提倡男女平等,并会纳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原则。
她指出,一旦落实这项法令,就能解决女性极少涉足领导领域、在职场上受到不平等待遇、薪资不平等等问题都能获得解决。
她举例,亚航女工程师在受训期间怀孕而遭解雇案,法庭裁定只有本地或地方法律接受《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该公约的条规才有效,因此政府会在《性别平等法令》中,纳入该公约条规。
罗哈妮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回答巫统巴西古当国会议员诺玛拉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此外,她表示,该部也于2017年8月30日成立工作坊,理性讨论和研究《性别平等法令法案》。
她指出,这个工作坊涉及该部属下的社会福利局、妇女发展局、国家人口及家庭发展局、律师公会和外交部等,同时也涉及非政府组织,包括全国妇女组织理事会和妇女援助组织等。
她也提到,政府推出各种妇女发展的政策和蓝图,比如今年为强化妇女年,以便5大领域,即卫生、安全、经济、文化和教育都能达到性别平等原则。
“政府也落实30%女性投身公共和私人领域,同时也两度修改家暴法令,政府所做的一切都证明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不过,罗哈妮表示,政府会与各界商讨,确保该法令符合国情,不会触及敏感地带,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仅能做参考。
她也说,除了接触利益相关者,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社运分子等,政府也会参考其他拥有相同法令的国家,比如菲律宾、澳洲、德国、中国和台湾等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