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 大马海南富商龙学品的8名女儿,为了父亲在新加坡留下的6800万元(2亿1080万)资产联手起诉唯一的哥哥,指他和另一名姐妹及侄儿仗著是公司的大股东欺压她们。
育有一子九女的龙学品2008年去世,终年82岁。他把大部分股份留给妻子张翠莲和长子龙生(66岁),其馀的则分给9名女儿和4名内孙。张翠莲在2014年去世前,把股份交给儿子。
龙学品的其中8名女儿由伯纳德(Bernard Sahagar)律师代表,今年1月8日入禀高庭起诉哥哥龙生(66岁)、排行老三的女儿龙雪英和4名侄儿,指他们欺压小股东。她们也把家族在新加坡的4家公司列为答辩人。
年龄介于54岁至64岁的8名姐妹,共持有4家公司49.84%股份,龙生、龙雪英和龙生的4个儿子则握有50.16%。龙雪英今年1月14日在姐妹兴起诉讼后不久因癌症去世。
8名姐妹希望大哥、龙雪英和4名侄儿买下她们手上的股份,或申请让4家公司清盘,将资产套现后按持股分得资产。龙家在新加坡的事业包括“Long Win投资公司”、和“Long Win房地产公司”,以及两家子公司。
Long Win投资公司持有新国武吉知马购物中心内32个分层地契单位的所有权。
由骆维明高级律师代表的辩方反驳说,诉辩双方去年6月已就和解条件达成协议,起诉人兴起诉讼是“滥用程序”。诉方的立场是双方当时达成的是临时协议,只要没有取得最终和解,诉方有权入禀法庭。
此宗案件昨天开审,法官将定夺去年的协议是否有效。
8姐妹指大哥等人不让她们插手公司管理,她们自父亲去世后就无法再分得公司收益,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之间收取540多万元(1674万令吉)租金,但她们却分文未得。
她们也指父亲死后,大哥和姐妹龙雪英没有定期举行董事会议,在做出有关公司的决定时也没有征询大家的意见。她们称,大哥和龙雪英曾说既然他们拥有多数股份,有没有开会结果都是一样的。
此外,她们也指龙雪英把丈夫和儿女都招揽入公司里,却把她们排除在外。
不过,辩方在答辩书中驳斥说,4家公司虽属于龙家,但是一直以来并不是以家族企业的方式经营。辩方说,龙学品曾明确地告诉所有子女“一山不能藏二虎”,他在世时是公司的决策者,并已指定唯一的儿子在百年归老后接管一切,其他的女儿须配合和协助龙生打理家族公司。
答辩书中也提及,龙学品希望子孙继续经营他的事业并发扬光大,而非让公司结束营业。
审讯今天继续,龙家在大马有未了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