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政治献金全国谘询委员会”强调,我国任何政党及政治人物,都不得收取任何外国直接提供的政治献金。
这个由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所领导的委员会指出,任何外国的个人、公司、基金、组织或机构,无论它们是否有在大马设立办事处,都不得向我国的政党,提供金钱资助。
无论如何,该委员会并不阻止外国的间接支助,如提供训练、承担交通、住宿费或赞助活动 。
该委员会今日公布“政治献金全国谘询委员会”建议报告说,目前大马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政党及政治人物收取来自外国的政治献金,换言之,外国人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援助。
报告说,外国人士支持大马政党活动,其实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一些为大马政党提供支持的国际组织,甚至在大马还设有办事处。“这种现象在如大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是非常普遍的。”
报告表示,外国人士如果只是以间接方式的支持本地政党的活动,如提供训练或举办活动,尚不会引起担忧,因为本地政党还是可以拥有本身自主权。
“但是如果直接接受金钱的捐款,这将引起外国干预大马国家主权的争议。”
报告也指出,企业捐款不应来自官联公司,而捐款的企业不应得到任何重大政府合约或特许经营权。
该委员会允许匿名捐款,但数额不能超过1000令吉。
报告也建议,所有捐给政党的政治献金,应享有减税。
这份报告也强调,禁止对政治捐款者,做出欺压或报复的行为,并建议把歧视政治捐款者的行为,例为刑事罪。
这份报告所提出的建议,期望在第15届全国大选时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