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由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所领导的“国家政治献金谘询委员会”今日提出管制政治献金的32项建议,包括只要捐献3000令吉以上给政党或政治人物,就必须向“政治献金监管机构”申报。
国家政治献金谘询委员会经过将近一年的探讨,在今日正式公布研究报告,并提呈32项建议,以便对国内的政治献金进行严格的管制。
该委员会建议,只要任何人士或团体,向个别政党或政治人物提供的政治献金,在一年累积总额3000令吉或以上,就必须向“政治献金监管机构”呈报。
在这项建议,“第三方”资助某活动的总额超过3000令吉,或一年从同一个来源或多个来源累积超过3000令吉的献金,都必须被公开。所谓的“第三方”可以是注册或非注册团体或个人。第三方为了政党或政治人物所资助的活动,都被视为政治开支,即使有关金钱不是付给该政党或政治人物。
超过3千须申报
提供政治献金的组织或个人具有申报的责任,即须在30天内向“监管者”申请。
凡给予政党或政治人物超过3000令吉,或来自同一个来源一年累积超过3000令吉的献金,必须在接收资助的30天内向“监管者”申报。没有如期申报,将被视为受贿,并可受到法律对付。
“监管者”在接获有关资料后,可在两星期内公开,而3000令吉以下的献金则不需要被公开。
刘胜权今日召开记者会公布该报告时建议,制定一套全新的《政治献金与开支法令》,在该法令下设立一个新的“政治献金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政治献金。
他说,这个新法令是为了防止政治献金被滥用,惟新法令或许无法在来届大选前生效。
同时,该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拥有实权的独立单位来监管政治献金,其中包括充公来历不明的政治献金。
这项独立机构可被称为“政治献金及开支监管机构”,该机构受到国会常设委员会。
刘胜权说:“我们需要管制政治捐献。我们不是说不需要金钱,而是有需要管制,以减少滥权的问题。”
汇个人户头难管制
“目前,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政治献金可汇入个人银行户头,而非政党的户头,这造成难以鉴定有关的献金。”
我国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套制度去管制政治献金,结果去年7月初,《华尔街日报》揭发一笔26亿令吉的资金汇入首相纳吉个人户头,引起全国哗然。
管制政治献金的呼声甚嚣尘上,纳吉也在同年8月14日,宣布成立“政治献金全国咨询委员会”,制定具有综合性和包容性的“廉正政治献金蓝图”。
经过将近一年的探讨,该委员会已经拟定3项原则,即外国、官联公司和与中央或政府有生意来往的公司,都不能提供政治献金。
政治献金委员会成员颜炳寿向《东方日报》指出,该委员会是一致认同上述3大原则,不过委员对3大原则不同的看法是,要如何去定义这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