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结果出笼。这出由美国幕后操纵,日本协力搭台,菲律宾前任政府独角主演,草台班子沽名钓誉,披著法律外衣的反华政治闹剧,荒腔走板,终以“烂戏”收场,国际哗然,恶评如潮。有识之士直呼“跌破眼镜”。太平岛“由岛变礁”,更是匪夷所思。专家普遍认为,此案系“毒树之果”,“有百害而无一益”。美国原本期望借仲裁案抹黑、“孤立”中国,然而始料未及,应者寥寥。即使在菲律宾,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南海仲裁案是“美国利用菲律宾达成自己目的的阴谋”。这再次印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公道自在人心。
何为道?公理、潮流、法则也。
当今世界之道,在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国际争端解决之道,在于公正合法、和平解决。在和平解决的大原则下,国际法赋予各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方法的权利。各国应本著合作精神,在国家同意的基础上,善意使用,不得滥用。中国坚定不移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反对冷战思维及零和博弈,反对以强凌弱,不称霸、不搞扩张,不觊觎他国权益,不嫉妒他国发展,不信邪也不怕邪,不惹事也不怕事。在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争议上,中国主张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双边友好协商谈判解决,从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
美国之失道,在于贪图霸权和危险的“帝国思维”。二次大战后,美国的全球目标一直是谋求“领导世界”。2009年始,奥巴马政府推出“亚太再平衡”战略,南海问题迅速成为美国维护地区霸权地位,对中国进行战略牵制的重要抓手。在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和推进南海仲裁案的前前后后,美国的“深度参与”几乎无处不在。美国表面上佯称“中立不介入”,骨子里却唯恐南海不乱,明里暗地为阿奎诺政府出谋划策,出钱出力,并在国际上“拉帮结伙”,大肆炒作,为仲裁案造势张目。
美国插手变更糟
美国总是以“世界法官”自居,但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美国对待国际法,总是对人不对己,合则用,不合则弃。美国口口声声维护“海洋法治”,却为一己私利迄未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口口声声要求中国接受仲裁裁决,却忘了自己在与尼加拉瓜的国际法院诉讼中,不仅中途撤出庭审,拒绝执行判决,而且撤回了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口口声声反对南海军事化,自己却频繁地派遣军机、军舰到该地区挑衅滋事,甚至大费周章地将航母战斗群开进南海,炫耀武力。越来越多国家已经看清,谁是当今世界最大的“麻烦制造者”。美国的插手往往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今天的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无一例外地落入美国的干预陷阱,留下了一个又一个贻害地区的烂摊子。难怪菲律宾新任总统杜特蒂上任伊始即坦言,“伊拉克及其他西亚北非国家流血冲突的祸根就是美国的干涉政策。”就在仲裁裁决出笼前夕,美国最亲盟友英国公布伊拉克战争独立调查委员会报告,指称美英发动伊战的决策是基于“有瑕疵”的情报和评估。如此失道,岂能指望“一呼百应”。
菲律宾前任政府之失道,在于背信弃义、仗势生非。菲中本是友好邻邦,然而近年来却因南海问题特别是仲裁案饱受困扰。在某些域外势力的策划操纵下,阿奎诺政府甘愿充当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马前卒,在南海问题上倒行逆施、背信弃义,公然走上了与中国对抗的歧途。先是蓄意挑起“黄岩岛事件”,继而变本加厉,单方面提起所谓强制仲裁并强行推进,还图谋绑架东盟,疯狂炒作,妄图抹黑中国,“以小欺大”,并指望通过“一纸裁决”获取非法利益。其目的是恶意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是在明知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海洋划界争议已被中国有关声明排除的情况下,刻意将有关争议包装成单纯的《公约》解释或适用问题。二是侵犯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程序和方式的权利。中国早在2006年即根据《公约》第298条发表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做出同样声明的还有30多个国家。三是违反中菲两国达成并多年来一再确认的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双边协议。四是违反与中国及其他东盟国家在《宣言》中共同作出的由直接有关当事国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议的承诺。阿奎诺政府自以为聪明,但岂能蒙蔽得了世人的眼睛。柬埔寨首相洪森指出,南海仲裁案是“国际政治框架内最糟糕的政治勾结”。这些域外国家纠集力量反对中国,“将给东盟和地区和平带来负面影响”。菲律宾《旗帜报》专栏作家罗德·卡普南指出,阿奎诺执政六年,积极追随美国“重返亚太”政策,肆意误导菲民众,煽动对邻国的敌意。在南海问题上,“菲律宾人是在替美国火中取栗”。
南海局势出现紧张,对于地区乃至全球安全都是巨大隐患。菲方应迷途知返,与中方相向而行,及时回到和平谈判的正确轨道上来。
仲裁庭之失道,在于政治操纵、违法不公。南海仲裁案从头到尾就是一场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仲裁庭的成立缺乏合法性,组成缺乏公正性,对案件的审理缺乏管辖权,明显扩权、越权、滥权,所谓的“裁决”更是荒诞离奇、谬误百出。有专家指出,由提起仲裁的菲律宾一方支付仲裁庭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员的巨额酬劳,这本身就会引发众多担心和问题。难怪社会上不乏菲律宾花大钱雇“裁判”为其张目的质疑。
仲裁庭之失道首先在于仲裁庭组成是纯粹政治操作的结果。日本在其中扮演了“操盘手”的角色。仲裁的灵魂是自愿和公正。为此,仲裁庭的组建应基于当事双方的合议。但在美日和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日籍庭长柳井的操弄下,仲裁庭组成可谓“奇葩”。5名仲裁员中4名来自欧洲,1位长期居住在欧洲,对亚洲文化、南海问题经纬缺乏最基础的了解。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更能揭示仲裁庭组成的“暗箱操作”。2013年4月组建仲裁庭时,柳井最初任命斯里兰卡籍资深外交官平托出任庭长。平托因夫人系菲律宾籍而特地征询争端双方的意见,并得到菲方的首肯。但稍后当平托在履职时流露出仲裁庭对本案无管辖权的裁决倾向后,引起美日菲的严重担忧,菲律宾遂貌似公正地要求柳井撤换平托。5月,平托被迫辞职。
背离《公约》宗旨
仲裁庭之失道更体现在仲裁庭为一己私利而滥权。国际法专家普遍认为,仲裁庭对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没有管辖权。正如前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索费尔指出的那样,“南海仲裁案事关主权争端,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立案,更何况审理和裁决。”根据《公约》第298条规定,仲裁庭无权调解或仲裁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纠纷,特别是在争端一方以书面声明的形式拒绝接受此类强制程序之后。
索费尔认为,“仲裁庭无视中方的合法要求,片面接受菲律宾的强制仲裁要求,这不是遵守国际法,而是践踏国际法。”然而,仲裁庭无视菲律宾提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错误解读中菲对争端解决方式的共同选择,错误解读《宣言》中有关承诺的法律效力,恶意规避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排除性声明,有选择性地把有关岛礁从南海诸岛的宏观地理背景中剥离出来并主观想像地解释和适用《公约》。其行为和裁决严重背离国际仲裁一般实践,完全背离《公约》促进和平解决争端的目的及宗旨,严重损害《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严重侵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和《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利,是显失公允和不合法的,在国际法上开创了一个恶劣先例。
仲裁庭之失道还在于仲裁员广受诟病的职业操守。在这场自导自演的闹剧中,仲裁员和专家证人的“变脸”表演实在让人咋舌。他们对本案有关问题的意见与他们以专家身份曾经发表过的观点和意见自相矛盾,庭内庭外,判若两人。就以仲裁员阿尔弗雷德·松斯为例。这位荷兰知名海洋法教授公开发表的学术意见认为,在两国存在重叠海域主张的情况下,相关岛礁的法律地位和海洋权利问题不能脱离海洋划界争端而独立出现,它们构成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然而,在南海仲裁案关于管辖权的裁决中,包括松斯在内的5名仲裁员不顾中菲南海争端的根源和实质是岛礁主权及海洋划界之争的基本事实,强行以全体一致的方式裁定仲裁庭对菲律宾关于黄岩岛、美济礁等南沙争议岛礁的法律地位问题的诉求享有管辖权。这显然与松斯本人一贯的学术观点相悖。再以专家证人克里夫·斯库菲尔德为例。
其证词与其学术观点截然不同。就同一个问题,斯库菲尔德用同样的资料、理由进行论证,但在仲裁庭内外的结论却完全相反。难道有偿服务就可以放弃职业操守吗?
事实胜于雄辩。菲律宾阿奎诺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仲裁庭自行扩权、越权、滥权做出的裁决违法无效,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不承认、不执行仲裁裁决,理所当然,合理合法。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结盟、对抗的冷战思维早已过时,和平、合作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不可阻挡的潮流。公道自在人心,菲律宾南海仲裁闹剧可以休矣。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友好协商才是正道。中国致力于与东盟国家在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妥善管控好有关争议,探讨开展海上合作,努力让南海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