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开强表示,大马现有宪法让大马各族人民自由信仰,不希望这份先贤延续下来的精神与基础,被外来因素政治化,并将之改变。
他指出,这种改变将会让大马各族群人民面对不同层次的冲击。
“我觉得各族人民要维持多元种族与文化的这个特征,让全世界的人民看到我们国家的特殊,能在不同领域、不同文化,以及不同背景下生活在一起,并引以为傲。”
刘开强今日代表首相署部长兼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出席“供佛斋僧大会”,在开幕致词时,如此表示。
另外,他认为,伊斯兰党可以修改或加强《刑事法典》第355条文,以加重刑罚,不需要通过扩展和涵盖伊斯兰刑事法来执行。
他表示,若一旦通过伊斯兰法刑法,我国同时出现两套法令,将带来明显的冲突与矛盾,间接影响下一代以及现今的和谐社会。“伊斯兰刑法提倡宽恕,并允许抵押,然而普通法则相反。”
他举例,通过伊法,一个人若偷了100令吉,可以以3只鸡作为抵押;而普通法却已经清楚阐明,偷窃是属犯罪,将以罚款或者监禁作为刑罚。
他强调,刑事案应该根据《刑事法典》来处理,而不是通过伊斯兰刑法处理。
“根据现有宪法,凡是有关伊刑法都是维持在家庭法,而最新提呈法令所用字眼模糊,并没有详细说明这道法令究竟涵盖了多少层次,内容广泛且模糊。”
他指出,家庭法已经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是穆斯林,都成功造成跨族群争论性的课题,更不用说涵盖其他刑事法典。
“有关提呈法令不应该草率的丢进国会通过,法令内容里的字眼很重要,因为该提呈的法令内容并没有清楚列明所要加强的地方。 ”
“不要等到案件发生后,才由法官判决和定夺,因为所解释的意思根本不同,而到时已经太迟了。”
询及作为一名穆斯林不能反对或阻止这类型法案通过,而这道法案看起来势在必行,民政党有什么办法应对时,他表示,党主席马袖强会在国会上提出建议,加深法案内容的清晰度,而不是模糊的提呈该法令。
“我们没有反对穆斯林对这方面的支持,但是我们却坚持加强原有的法令。如果要加重刑法,可以,但是为什么不通过加强现有法令?”
他表示,这其中有伊斯兰党的政治目的和意图。“因为尽管吉兰丹州州议会通过(该法案),但必须在国会通过,才能够执行该法令。”
我国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表示,哈迪提出这项私人法案无关伊刑法,并指众人误解一事,刘开强表示,最主要是一份详细法令不能草率的带进国会,并需要更长远的时间来讨论这项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