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呈的伊斯兰刑事法案已违反联邦宪法,若要在我国实行伊法,唯一途径是必须获得2/3国会议员的支持,通过修改宪法方能落实。
“伊党只有14名国会议员,除非获得国阵的支持,不过该法案无法获得国会2/3通过。”
他说,上周是国阵首次支持伊党,国阵(成员党)在这个课题上谴责行动党荒谬及愚蠢,他反促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及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不要当笨蛋。
他强调,该党反对修改伊法,因为已经违宪,若宪法变质,将破坏国家的宪法系统及原则,一个国家不能采用两种制度,这种做法已经违宪,而槟州将与宪法同在,即倡导宗教自由及一国一制。
林冠英今日出席亚依淡卡丽阿玛兴都庙过火庆典时表示,该党尊重伊斯兰教及伊斯兰法律,但联邦宪法才是我国最高的法律,若要修改伊刑法而影响到宪法的地位,必须先获得国会2/3通过以修宪。
“我们已经意识到伊党将会与巫统合作推行伊刑法,因此该党脱离了民联,我们才会与他们断绝关系。”
他表示,巫统在上周协助及支持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呈伊刑法法案,为何马华、民政党、国大党、沙巴及砂拉越其他国阵成员党没有脱离国阵?
今日出席者有亚依淡区州议员黄汉伟及槟岛市议员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