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抨击教总主席王超群率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发表抨击周六(2日)召开特大的言论,并呼吁王超群尊重公司章程法令,停止胡乱指责。
董教总教育中心指出,1月2日的特大并非如三机构所诬告的“个人会员意图私有化公家财产”。“本公司特此劝告王超群一干人等,有关其于10月5日擅自召开之所谓董事特别会议,并没有得到董事部的批准,不符合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M&A),违反公司法令。”
该中心今日发文告指出,法庭于12月15日判决该次会议的通知及其议程和议决案皆为无效和非法的。董事部再次提醒王超群等人尊重公司章程公司法令、尊重法庭判决,不要胡乱指责。
文告说:“本公司过去,一切的运作皆遵循和符合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以及公司法令的。本公司以往召开的特大,皆经过董事部会议讨论及议决,再提呈会员大会寻求批准,王超群等也有出席参与表决。”
“每一次的特大的议程都获得会员们的批准,包括10月10日所召开的特大,也是得到了会员们的接纳通过,再依据公司法令和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阐明提呈部长寻求批准。”
“有关修改章程条例的议决案也于11月11日获得了贸消部部长的批准。教育中心的一切运作皆是透明以及符合公司法令和遵循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的。”
至于New Era Edu Sdn Bhd的股份操作程序,文告指出,这完全是为了符合新纪元学院升格大学的要求而进行,New Era Edu Sdn Bhd的股权则完全由董教总教育中心100%拥有,并无个人掌控之说。
“董事部劝告王超群一干人等应该尊重公司法令和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尊重董事会和会员大会的议决。董事部坚信,华社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是谁非,总能辨分清楚。”
文告呼吁会员,踊跃出席1月2日的特别会员大会,通过补选以落实新修订的章程,为推动新纪元学院未来的发展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