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人民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指出,非营利公司只须列明用途并公开募捐,就可以向民众收取捐款,因此,他以“每人10令吉,终结一马公司(1MDB)”的名义向民众募捐,并不违法。
“若我收取资金,肯定是违法的,但我是收取捐款作为一马公司法庭案件的手续费,若这也是违法的,那么所有募捐活动都是违法的。”
拉菲兹也是班登国会议员,他今天在国会走廊针对非政府组织大马智力与社会关怀协会主席拉梅斯劳报警,指他的举动违法一事,如是回应。
他认为,拉梅斯的举动是非常低级的政治伎俩,“他们指责我抵触反洗黑钱法令,但这与洗黑钱毫无关系,他根本不会法律。”
他也说,这次的募捐是要筹集2万令吉以支付法庭案件的相关费用,一旦达标,就会通知民众停止捐款,目前,已经筹到超过1万4000令吉的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