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6日讯)董总改革派18中委将在明日提呈由5州董联会联署签名信函,要求董总主席叶新田召开董总特别代表大会(特大),以解散和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指出,董总18名中委今日在特别会议,通过议决要求董总主席叶新田召开特大,以解散及重选董总中央委员会。
“根据董总章程的第6.2.2.项,主席在接到至少5州代表,提出要求并附上相关的理由和议程,那么他必须要在30天内召开特大。”
傅振荃表示,目前联署签名致函要求召开特大的的5州董联会,是马六甲、吉兰丹、柔佛、吉打及玻璃市。
他说,有关联署信将会在明日交给叶新田。
他指出,特大出席法定人数,则必须有7州董联会会员及33名代表。
指中委会议不合法
傅振荃是今日在改革派18名中委举行的特别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表示。18名改革派中委皆有出席,他们是副主席许海明、陈国辉、刘利民、秘书长傅振荃、财政林国才、副财政庄其川、常委庄俊隆、钟伟贤、中委杨应俊、陈大锦、黄博谆、李官仁、刘天亮、吴茂明、黄国鸿、周惠卿、黄剑锋及李添霖。
此外,18中委也重申,叶新田在4月9日及4月21日分别召开的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中委会)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常委会)是不合法的,会议上议决也是无效的。
傅振荃说,他们是基于4项原因,认定以上会议是不合法的,这包括叶新田没有遵循董总章程,擅自更换和递补中央常委委员;没有遵循2015年3月20日高庭法官的谕令;抵触董总章程,会议没有达到法定人数,以及没有根据社团注册局有关董总中央委员名单所进行的会议。
“因此,上述会议所作出的任何议决皆是违法及无效的。
孔婉莹促叶新田撤回冻职信
董总首席执行长孔婉莹今日以3理由,要求董总主席叶新田在24小时内,撤回对她发出的冻结职务的信函,否则将会寻求法律途径。
她说,3项理由,包括叶新田在4月9日召开的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上,在不符合董总章程及不合法的程序下,撤除和更换2名中央委员代表;所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没有根据法庭谕令,以新委任名单发出会议通知信,已抵触法庭谕令;该会议的出席人数,并没有达到董总章程里的法定人数。
孔婉莹是今日中午在董总会议室召开记者会时表示,有关函件于今午正式电邮和传真给叶新田。
“信中也限主席必须在我发函后的24小时内,撤回冻结我职务的信函。”
冻职已伤害自尊
她表示,若叶新田没有在24小时内撤回,将会听取律师的意见,对叶新田采取法律行动。“叶主席冻结职务的行动,已令我尊严受到伤害,此举也为本身现有职务,寻求利益保障。”
针对叶新田在4月23日以董总出现财务不明,向加影警局报案一事,孔婉莹表示,叶新田指责她使用董总财务作为个人用途,本身不排除会通过法律程序,来起诉叶新田毁谤。
“根据叶新田的报案书内容,提到说有关财务不明的款项,是我用作在个人用途,我想这对我来说名誉受损,以及会造成董总公信力受到伤害,因此我不排除会通过法律程序,来控诉主席毁谤我名誉。”
她也透露,本身在4月24日上午,曾针对4月21日有不明人士闯入董总行政办公室一事,到警局备案,同一天傍晚也曾到警局录口供。
“考虑到我们同仁的安全因素,所以我到警局去备案。然而警方也没有特别针对财政一事,对我问话。”
她指出,警方当天也有劝告她,先休息两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