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董总18名中央委员今日严正及明确地要求董总主席叶新田,必须立即收回2015年3月20日所发出的4封函件,即撤销庄俊隆和锺伟贤两人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以及委任张志开和黄亚珠两人为常务的函件。同时必须公开的向庄俊隆和锺伟贤道歉。
18名中委也要求叶新田必须立即取消其在在2015年3月28日召开及严重抵触董总章的“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必须按照2015年3月20日高庭法官的谕令,在判决当日起的21天之内,按照《董总章程》第6.3.3条文规定,会议通知函须于14天前发出(即2015年3月27日之前)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
18位中委今日发表联合声明,针对董总主席叶新田撤除两名常务庄俊隆和锺伟贤职务,以及他发函在年3月28日召开“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知,提出上述4项要求。
违法董总章程
声明指出,叶新田3月20日高庭法官裁决当天下午,就迫不及待发函撤销庄俊隆和锺伟贤两人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以及委任张志开和黄亚珠两人为董总常务一事,具有不良意图。
声明说,18董总中委在与法律团队进行研究后,明确的得到以下3项的肯定结论,叶新田私自撤销庄俊隆和锺伟贤两人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并不是依据董总章程的规定,也不是依据董总过去发生的案例,赤裸裸地显示出叶新田个人独裁性格及具有不良意图,和一贯的以粗暴与蛮干的手法行事的作风。
“叶新田无视章程,私自委任张志开和黄亚珠两人为常务,严重的违反董总章程的规定,这完全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充份曝露了叶新田刚愎自用的独夫品性,已将个人凌驾董总章程之上,其行事已近疯狂。”
“叶新田上述行为不仅是依法无据、严重违反董总章程,更是挑战法官,以及藐视法庭的严重行为。”
发表联合声明的18名中委,包括董总副主席许海明、陈国辉、刘利民、秘书长傅振荃、财政林国才、副财政庄其川、常务庄俊隆、锺伟贤、中委杨应俊、陈大锦、黄博谆、李官仁、刘天亮、吴茂明、黄国鸿、周惠卿、黄剑锋、李添霖。
斥只为个人利益
18名中委深感悲痛之余4,也严厉谴责叶新田为了庇护同党及保住个人权位,继在董总创会60年来,首开先例以司法力量对付18位董总中央委员,华教最亲密的同道之后,又一次以匪夷所思、目无法纪的下三滥粗暴手法,来对付华教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