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3日讯)“朱玉叶遭奸杀案”案中案的审讯到了尾声,法庭接受警方在庭上的供词,控方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爸爸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警方录取口供,也证明被告爸爸已经读过一遍口供内容后而签名。
不过,法庭今早还未决定是否弹劾哪一方的证人,惟法庭同意控方成功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爸爸拿督惹法扎玛鲁丁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自愿接受警方录取口供。亚罗士打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查基重召被告爸爸惹法再次出庭供词,以针对警官再纳奥玛之前在庭上供词答辩。
否认3问题
控方一直针对惹法的供词试图挑起它的疑点,但惹法坚持否认警方口供里出现的3道问题,即1)他把NazaRia的车换为起亚Pregio旅客车的原因是与案件有关、2)他与妻子曾经丢弃一把刀(怀疑案件的凶器)及3)在双溪大年丽雅园夜市附近丢弃这把刀。
此外,主控官沙林在盘问环节中提问惹法身为一名公司董事,是否会详细查看会议及合约内容才签名,其目的可能是要牵连惹法是否读过警方口供的内容后才签名,惹法却回应,会议内容都有附议人及提议人的情况下通过,不会详细读会议的内容,而生意上的合约则有律师代读,基本上不需要他过目下可以签名。
惹法在盘问环节指出,他曾在案件开审时受前主控官拿督拉查理要求召见,当时在场者共有6人,即主控官,3名警官及他们夫妇俩,辩护律师并不允许在场,正当主控官出示口供书让他过目,他感到惊讶,并告知主控官口供书内其中3项重点问题他并没回答,不应出现在口供书内。
另外,他表示,他是因为此案件而认识警官再纳,并曾受再纳邀请出席一场宴会而结为朋友,随后2人曾因此案在证人室内碰面,当时他还以朋友身份质问再纳,为何再纳向他录取口供的内容出现矛盾,再纳仅回应他也不懂。
经过盘问环节结束后,司法专员查基谕令双方律师明日呈上书面陈词,并且附上案列,以决定是否弹劾辩方证人惹法,同时,也决定是否会使用警方向惹法录取口供的内容,作为案件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