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董总两派对簿公堂,高庭今日裁决董总改革派提出“解散和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的议案”,没有违反党章,以致董总主席叶新田败诉。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庭瓦兹尔阿南麦丁也谕令董总主席叶新田,必须在21天内召开董总中委会会议,以讨论2项议案:(1)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2)重新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
同时,高庭谕令本案起诉人叶新田须负责一万令吉堂费。法官表示,认同答辩人(改革派)所提出的论点,即董总章程虽提及受委任者的职务任期为4年,但其中并没有规定受委者必须在任期届满后才能卸任。
“根据董总章程,我也没有找出任何的条例指受委任者一定要担任满4年的期限。因此,从法律的角度,章程是赋予权利解散和重选常委会的。”
根据董总章程第5A.9条文,董总中委、常委及各小组委员之任期皆为4年,连选得连任。唯主席任期不得连续超过2届。
联署信函合法
法官在裁决时表示:“董总处于停滞不前的情况,从所提呈的证据就可看出,多位董总中委已对起诉人(叶新田),以及常委会失去信心,他们选择不出席由主席所召开的会议,造成会议流会。”
他指出,若他认为答辩人所提出的议程是不合法的,而常委会也因此不被解散,并让原班常委继续担任职位直至届满为止结束,是非常荒谬的事情。
“若这样裁决,将造成董总瘫痪与分裂,有关议案无法被讨论,将导致董总无法运作。”
“我相信社会大众不希望看到董总最终演变成这样的结果。”
为此,瓦兹尔阿南裁决,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于2015年1月6日发出的特别中委会会议通知信函,是合法的。
8名董总常委与18名中委,分别在去年11月27日和12月29日联署,要求叶新田把“解散第29届董总常委会”及“重新复选第29届常委会”议案纳入中委会会议议程。
叶新田在收到第一次的联署要求后,宣布展延原定于去年12月13日的会议。接著,他定于今年1月17日召开中委会议,并拒绝把解散中委会的提案列入会议议程。
以傅振荃为首的董总改革派在今年1月6日发出召开特别中委会会议的信函,以在1月20日讨论有关2项议案。
不过,当权派却在当日向高庭申请禁令,使董总内部纷争闹上法庭。
改革派18中委促速开会
董总改革派18位董总中央委员促请董总主席叶新田必须依照法官的判决,尽速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解散与重新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以平息目前董总领导层的内部纷争。
18位董总中央委员今午发表联合声明说,今日高庭法官明确的作出了以下判决,即:“谕令董总主席必须在21天内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并且要将两项议案:1、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2、重新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列入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议程”。
“我们18位董总中央委员坚信,公理自在人心,正义得到伸张。但正如秘书长傅振荃今早向媒体所发表的无论高庭今日的裁决如何,都无法弥补董总在这事件上所带来的重大伤害,而这伤害完全是由董总主席叶新田与署理主席邹寿汉所造成。”
发表联合声明的中委,包括副主席许海明、陈国辉、刘利民、傅振荃、财政林国才、副财政庄其川、常务委员庄俊隆、锺伟贤、中委杨应俊、陈大锦、黄博谆、李官仁、刘天亮、吴茂明、黄国鸿、周惠卿、黄剑锋、李添霖。
18位董总中委在声明中表示,他们以怀著无比沉痛的心情,向所有关注与关心董总当前局势发展的各界人士严正的表明。
“董总作为我国华教运动的重要领导机构,长期致力于维护与发展我国华文教育、坚持与争取各个民族享有公平合理的地位,抗拒种族沙文主者与单元化教育政策的压迫,从1954年成立迄今,已经整整奋斗了一甲子。”
声明并表示,董总章程规范了隶属于董总之下的各项事物的行事准则,充分地体现了民主、健全的社团应该有的基本功能,即是集体决策、集体负责、集体承担。
“我们18位董总中央委员严正指出,基于董总主席叶新田没有履行董总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行事,多次无理拒绝大多数董总属会(州董联会)、董总中央委员与董总中央常务委员欲寻求议会民主进行集体决策、集体负责、集体承担的正当程序,解决当前董总所面对的领导危机。”
傅振荃冀勿节外生枝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说,高庭法官今日判决指董总改革派在1月6日发函通知召开特别中委会的信函,没抵触章程,是合情合法,因此他希望董总内部问题就能中委会会议后有个了断,不要再节外生枝。
“董总内部纠纷本来就不应带上法庭,既然他们都已带进来了,就必须依循法官的指示。”
他促请叶新田务必尊重高庭的判决,在21天内召开中委会议会并把两项议案,即解散与复选第29届董总常务委员会的议案纳入其中。
傅振荃是在法庭宣判后,向媒体如此表示。今天出庭聆审的改革派成员有财政李国才、常委钟伟贤、庄俊隆、中委李添霖、杨应俊和陈大锦,以及代表律师蔡庆文。
他说,法庭判决结果,已无法弥补叶新田与邹寿汉二人对董总所造成的伤害,改革派18名中委对高庭今天判决,不感到惊讶。“今天的判决,我觉得18中委没感到惊讶,因为不管今天判决是什么,都没办法弥补董总的伤害。而这挽救不回的伤害,是叶新田和邹寿汉造成的。”
改革派代表律师蔡庆文也提及,倘若叶新田为依照法官的指示在21天内召开会议,他可能已犯下藐视法庭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