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 华总青及13州华堂青年团,对于吉兰丹州议会三读通过《1993年伊斯兰教刑事法典二(2015年)修正法案》一事,表达遗憾,并认为,伊刑法极具争议实不应该草率通过,应当给予充足时间,让民众能够更广泛与深入地讨论,以便能妥善解决各方争议。
他们今日发文告说,事实证明,我国现有两套法制系统已造成的司法上的混淆,一味地扩张伊斯兰法律将会模糊世俗法与宗教法之间的界限,而导致即有宪政体系的崩坏。
文告表示,我国宪法乃最高法令,并且依循世俗的精神制定。伊刑法则依据神的指令,管制并惩处犯错的信徒。通过伊刑法修正案与联邦宪法或联邦法律相悖。
文告指出,伊刑法修正案虽仅局限于穆斯林群体,然而各族群互动接触实属正常,涉及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犯罪也不时发生,无法将之简单区分。
有鉴于此,我们要求伊斯兰党秉持开放的心态,接受并重视非穆斯林对于伊刑法的看法。
文告指出, 民主精神虽提倡尊重各方意见,却也强调协商沟通,以便解决观点上的差异,寻求共识。为此,他们要求各政党与公民社会组织发出明确声明,即吉兰丹政府、伊党和巫统领袖以及国家里的所有穆斯林国会议员,能够以国家利益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