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马华伊斯兰法律与政策专案组主任颜炳寿强调,一旦巫统在国会表明支持伊斯兰党吉兰丹州政府的伊斯兰刑事法,相等于破坏建国基础,因此,他会要求马华与其他国阵成员党与巫统断绝关系。
颜炳寿宣称,如果巫统支持伊党的伊刑法,就已抵触了马华的底线,马华势必会重新检讨国阵联盟,同时他也会要求马华及其他的成员党与巫统断绝关系。“这是马华的底线,如果我(颜炳寿)有话语权,我会促请国阵其馀的成员党与巫统断绝关系。”
或起诉丹政府
至于12名吉兰丹州的巫统州议员支持实施伊党伊刑法一事,颜炳寿则回应,马华中委会将会讨论此事,并会在国阵最高理事会提出检讨。
他今日在马华总部召开记者会时称,马华是基于4个缘由,坚决反对丹州政府落实伊刑法,这些理由是伊刑法违反国家宪法、不符合现今时代、违反联合国的人权宣言及将促使大马违反国际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任何形式歧视”公约。
颜炳寿说,马华专案小组已与宪法专家和宪法法律专家讨论,一旦《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2015年)修正法案》获得通过,马华就将采取法律行动正式起诉丹政府,要求法庭以该法案违宪宣布法案无效。
“马华将视乎丹州政府提呈并被通过的法令内容,再视乎采取通过高等法庭或联邦法院途径,要求法庭宣判该法案无效。”
他形容,吉兰丹州议会在今日(18日)通过伊刑法是由一群强大的反对党联盟一手促成,今天也是大马史上的民主政治发展上,最黑暗的日子。
颜炳寿说,伊刑法的实行并不需要触及修改联邦宪法,丹政府仅需向丹州政府在向国会提成法案,而增加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法律权限的私人法案,就可达成该实行伊刑法的基本目标。
他促请行动党阻止盟友的行为,而非把责任推给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