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8位董总常委非议董总最高领导合理化“纸张会议”的做法,指董总章程从未有此规定,而且根据董总行政运作惯例,也没进行过“纸上会议”。
他们指出,依据董总章程“第6条:会议”,对会议的性质与形式有严格的明文规定,会议的种类只有下述的种类,即:“6.1会员代表大会、6.2特别会员代表大会、6.3中央委员会、6.4中央常务委员会、6.5.1各州属会扩大会议”,就是没有署理主席邹寿汉所谓的“纸上会议”规定与办法。
他们说,邹寿汉所发表的“农历新年将届,很多工作人员休假,根本来不及开会决定和通过董总新春团拜”的谈话,经查证其实是极其严重的没有事实根据、完全是为了合理化其所谓的“纸张会议”所说的谎言。
8名常委今日在一篇文告中指出,“纸上会议”除了为董总主席叶新田没依照正常的议会程序召开常委会议议事的方式开脱,更企图模糊叶新田不遵循董总章程、改变董总行政运作的惯例,及推翻叶新田在2013年12月29日董总中委会议上所表明,即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案,必须先呈交董总常委会议讨论、接纳后方能提呈至中委会议讨论、核准启动的铁一般事实。
8名联署常委包括副主席许海明、陈国辉、天猛公刘利民、秘书长傅振荃、财政林国才、副财政庄其川、常务委员庄俊隆及锺伟贤。
他们说,不遵循章程,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案,必须先呈交常委会议讨论、接纳后,方能提呈至中央委会议讨论、核准、启动的程序行事。
反而使用各种似是而非的手段,如“纸张会议”,避召开常委会议的作法,不正是邹寿汉自己“一直在利用小小的技术问题造制问题,让董总领导之间争吵”吗?
他们指出,事实上常务会议的召开仅需要7天通知,如果董总主席能遵循董总章程的规定、尊重民主程序、采取集体领导,马上召开常委会议,讨论与接纳董总《2015年工作计划》与《2015年财政预算》,上述的问题马上就能达致共识,问题就能应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