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是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上台后一项标志性动作,可以预见,反贪的成败系于其一贯性及标准性,如果反贪大动作最终落得个“演戏”一场,曲终人散,没有留下什么值得称道的功绩。那安华也将失去其从囚犯到首相,从崎岖到靓丽人生的光环。
反贪会最近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大动作调查前首相马哈迪长子米占,次子莫扎尼及前财政部长达因的财产,此举确实大快人心,但最终要如何在久远的腐败脉络中找到真凭实据,确实有难度。
公职人员申报个人财产,在许多国家都有先例可循,制度的完善,使得许多政治人物财产必须摊开在阳光下检查。没有如实申报者都会面对法律制裁。如果贪腐案件审讯旷时费日,甚至拖上好多年,那安华任期内能否完成司法程序,把前朝贪官污吏个个送进牢房,都是一大疑问。
没有在体制内建立反贪机制,最终就会为人诟病。如果反腐变成是一个“政治”工具,其将造成国内政治无休止的动荡。
不少人会质疑,如果下一届选举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垮台,国盟政府上台,这些手上贪腐棘手案件是否就会嘎然而止?而如果检察署不是独立的,是受制于行政权,那任何司法案件也将难逃政治的干扰。
反腐的成功,韩国是个好例子。2015年3月3日,韩国国会通过最严厉的反腐败法案——“金英兰法”。该法案主要内容是禁止公务人员进行不正当请托或接受不正当请托;不论赠予是否与职务相关,禁止公务人员一次性接受他人100万韩元(约3500令吉)以上的现金、等值物或招待,违反者将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等。该法案同时也禁止公务人员的配偶收取贿赂。
难逃司法审判
早在1993年起,韩国就实行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当公务员的财产比上年有明显增加或者反常增加,公务员伦理委员会就有权要求当事人就财产剧增原因在20天内提交书面解释及凭据材料。如逾期不配合,可被罚2000万韩元(约7万令吉)。
过去韩国总统只要涉及丑闻或贪腐,最终在下台后都难逃司法审判,锒铛入狱者不在少数,包括全斗焕,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李明博,朴槿惠。复杂的政商关系、个人操守、亲友拖累都是其中原因,但韩国反腐力道之强,才奠定了今天韩国的辉煌与耀眼。
我们对安华大力反腐给予肯定,但如果没有后续在制度上,体制上进行改革,就会形成改革只是解决眼前枝枝节节的贪腐,无法“完整性”解决根深蒂固的贪腐文化。
眼看安华在一切反贪的努力中展现其无畏无惧,前朝高官难逃被检验,但遗憾的是2月2日惊闻国内曾经是最有权力的大贪官前首相纳吉获得特赦。2020年7月28日高等法庭裁定纳吉挪用一马公司(SRC国际)4200万令吉所有七项罪名成立,坐牢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当时大快人心,展现国家在反贪路上更上一层楼。现在,纳吉特赦后其刑期减为6年及罚款也降低至5000万令吉。如果服刑期间行为良好,每年可得三分之一的减刑,因此纳吉最快在2026年8月就可获释。
本来纳吉入狱给马来西亚的政治起到“震慑”与“杀鸡儆猴”的成效,对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有极佳的教育与警惕作用,特赦纳吉的这个举动其实狠狠的打脸安华政府,一边大动作查马哈迪儿子与达因,好像正义凛然;另一边却为纳吉减刑护航,顿失反贪道德制高点,这是哪门逻辑?我看不懂,但我可以确定安华的自毁长城,应该这是起点,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