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能够产生权力的资本都应当有合理的分配,包括宗教资本。其实在政治领域,人们或许早就明白权力的分配必须正义——或至少合理,所以民主制度才逐渐流行,以确保社会的每一个成熟个体(一般上不包括年幼者和有严重精神疾病者)都能享有最基本的政治参与及决定权。
当然,大家都了解要实现完美的民主决非易事,所以各国实行的民主制度往往有一定的差异。某些尚离一人一票的普选方式甚远,某些虽表面上一人一票,实际上通过操弄选区划分导致票票不等值,还有些设立“选举人”制,不让选票直接影响选举结果。更别说还有些只开放民众票决有限的行政机构、岗位或只能投选特定背景的候选人,其馀的都由掌权者独裁决定。
惟不管怎样,随著社会演变,尤其逐渐现代化,各国的民主体制还会不断改革、进化、转型,朝向更理想的政治权力分配模式挺进。除非遇到严重的政经或其他因素干扰,如严重天难、战争、大萧条、瘟疫等,否则现代化通常会催化、巩固个人主义,而越成熟的个人主义一般上必会诉求更公平的政治资本和权力分配,以满足、平衡无数个体的利益。
然而,也许一般人都忽略的是:宗教也是某种权力资本,尤其在宗教传统深厚的发展中社会。这当中的某些社会在前现代时期,宗教就经常成为统治者,如王室、贵族、祭司、酋长等用来管治老百姓的帮手、同伙,乃至工具。因宗教往往可用来神化或圣化统治集团,让神秘、高深莫测、令人敬畏的神明来给其做权威背书、担保、护航,对社会的整合、控制和管理非常有效。
同时,从古代到近代——乃至现代,不少社会的反对者要挑战统治集团时,也会诉诸宗教。如说中国清末发生的太平天国起事,就是非常典型的借助宗教资本来树立造反和改革之合法性、正当性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太平天国寿命虽短,但在其有限的掌权范围和时段内,许多决策和作法都因奉神之名而敢敢于反建制、冲击传统,惟也包括纵容其统治集团内的各种荒唐行径。
虽说到了现代,由于科技发达、教育普及,简单的神化、圣化统治集团或反对阵营恐怕已有点过时,但却不一定无效。毕竟传统总有一定的惯性,难以即刻消解。许多人一旦遇到难题还是渴望不仅有神明庇佑,最好还是有当下可及的“神明代表”来具体救苦救难,于是如此民意便赋予了宗教一定的产生权力的作用,以至那些原本就具有宗教身份者,或善于玩弄宗教符号及情感者,有机会通过积累、操弄宗教资本来扩展影响力。
宗教阶级社会
换言之,对于那些通过宗教资本积累和发挥权力者,虽不无一定的民心民意基础,但基于民主的理念和原则考量,到底还是应当对其权力的产生进行监督和制定平衡机制。一般上,在世俗社会,由于宗教基本上不能干涉政治,所以问题不大。但在部分宗教化或世俗性越来越被削弱的社会,如无监督和平衡的话,恐怕这班“宗教资本家”的权力持续坐大,会逐渐变质了社会。
或许,在相关社会,人们是时候该觉醒,不能再纵容宗教资本无节制的集中化、精英化和特权化,以至形成宗教阶级社会,那些无资本或资本稀缺者,越来越被宗教权威单方面定义为外人(如所谓异教徒)、边缘人、不虔诚者、叛教者,甚至罪人。宗教资本涉及每个个体的话语权、选择权,乃至生存权,它的公平分配,务必得到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