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伊斯兰党的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因在政治演讲时提及一些诋毁雪州王室的话语,遭到政府以煽动法令提控。他不认罪,将会在未来面对审讯。
然而,从种族,政治,社会等不同角度来看待,结论则有所不同。
种族角度而言,大部分华社和印裔社群认为沙努西本身就是小丑般的角色,开罪了王室,被提控是理所当然,大快人心。但是很大部分马来人,尤其是国盟支持者则认为,这是纯粹的政治提控,认为执政一方故意扭曲他的言语,以致被认为诋毁王室,认为这是政治打压,更加支持国盟。
从政治角度观看,国盟的立场可谓反复。在2021年,我国著名漫画家法米(Fahmi Rezza),因发表了影射伊斯兰党的漫画,而遭到丹斯里慕尤丁领导的国盟政府调查,然后被以煽动法提控。如今,同样是国盟的领袖则说煽动法违反言论自由,可谓只许国盟放火,不许他人点灯。
同样,在国盟执政中央时,有人因批评沙努西而被煽动法提控。国盟支持者今天却对他们被提控之事默不作声,犹如从未发生。
而希盟,自“民联”时期,则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倡“废除煽动法令”。希盟1.0 政府也在2019年,通过已故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说要在2019年底废除煽动法,但没成功。如今,由安华领导的昌明大马政府却用煽动法对付政敌,立场更是反复无常。
政治上,国盟和希盟在被对付时就以“言论自由”反对煽动法,执政时就引用煽动法对付政敌。
从社会角度,很多非政府组织曾表明立场,反对煽动法。律师公会于2014年发动过“废除煽动法”集会,要求煽动法被废除,以“国家和谐法”替代。当时,净选盟也是提倡废除煽动法,以确保言论自由。
滥用对付政敌
但是改朝换代后,同样是煽动法,因执政当局已经易手,在沙努西被提控后,截至书写这篇文章时,还没看到这些非政府组织做出任何评论。
煽动法始于1948年,主要是英国殖民政府用来对付当时的马来亚共产党,防止马共煽动马来亚人民对抗政府。在1957年独立后,马共对国家安全还是存在威胁隐患,因此才被保留下来。后期,煽动法被多方质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敦马为第四任首相执政时期,被认为滥用于对付政敌,打压言论自由。
连同煽动法一样恶名昭彰的,是无需审判即可羁押两年的内安法令。但是内安法令在纳吉执政时期,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如今已经改朝换代两次,国家安全罪行法令无论是国阵,国盟还是希盟当政,都被保留。
每每提到王室,种族或者宗教(3R-Royalty, Religion, Race)等课题,全马来西亚就会敏感,尤其是涉及诋毁的言语。只是,“言论自由”不是毫无底线的。言论自由止于至当你的言论侵犯他人之时,或者造成社会不安。
这说法也存在著一个被政治人物滥用的“漏洞”。既是将不相关的课题硬硬扯入3R。举个例子,某政治人物A先生说“B族文化有喜好帮助别人的美德”。明明是一句关于文化的事实,可以被硬生生扯为“A先生贬低他族,影射其他文化不喜好帮助他人”,因此触碰了不提3R的底线。
沙努西是否真正的触碰煽动法令,我们不宜讨论,让法官作出判决。但是,我们是不是还需要煽动法令?非政府组织的立场又如何?是煽动法令的存在出了问题,还是被滥用?
如果煽动法令是有必要保留,那么执政当局和没反对的非政府组织应该给予肯定的答案,而不是立场反复,在朝说一句,在野又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