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读及某个关于诚信的社会实验。2012年印度班加罗尔(Bangalore)的 669名大学生进行了一项有趣的社会实验:参与者必须丢掷一个骰子多达42次,并根据他们滚动的数字总和获得报酬,总合值越高,报酬也越大。研究员根据概率原则深知,在42次掷骰中得到总合超过170的概率是一百分之一。
然而,有超过1/3一的学生呈报总分超过170,其中6人甚至声称获得满分,即连续42次都掷出6的结果。显然地,许多人在实验中都作弊了。然而,实验并未止于此。当同一批参与者分别被问及成为公务员的个人意愿时,研究人员发现实验中总分较高的人加入公务员行业的意愿更为强烈。
当相同实验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生群体中进行时,却出乎意料地得到了相反的结果:丹麦的大学生中作弊率越低者,加入公务员的意愿就越高。这两项不同的实验结果似乎提供了腐败何以持续存在的其中一个解释:一旦政府机构开始滥用权力而倾向腐败,那些接受或容忍腐败行为的人就会填补这些机构的空缺而不会被淘汰。换句话说,腐败作风会吸引腐败分子。
我不知道如果上述实验在我国的大学里进行的话,我国的大学生的表现究竟会如何。但是我相信,我们的学生很可能会与他们的印度同侪更相似。早在2002年,马来西亚国民大学进行的一项研究报告称,如果有权力和机会,30.5% 的学生愿意接受贿赂。马来西亚诚信研究所(IIM)在2017年进行的另一项关于学生对腐败的看法的调查显示,多达1/3的本地大学生不认为因提供服务而接纳金钱、商品或服务形式等酬礼是一种腐败行为,而1/5的人认为直接参与委任家庭成员填补其部门空缺的过程是不成问题的。
可想而知,当这些人在被各行各业聘用时,他们对腐败所持有的看法和态度将会渗透到他们的工作场所。
而如果我们检视政府内部的话,情况更加令人担忧。仔细阅读国家稽查局每年向国会公布的报告,我们就会看见账目上反复出现千篇一律问题:泄漏(leakage)、浪费(wastage)和不当付款(irregular payment)造成的损失。
2018年,纳税人因不当付款、泄漏和浪费而产生的损失分别为3873万令吉、17.64亿令吉和674万令吉。2020年涉及违规付款、公款损失和浪费的问题则高达6亿2007万令吉。
腐败问题根深蒂固
因此,当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占巴基卷入的股票交易丑闻被揭发时,别忘记,就和其他贪污腐败丑闻一样,该事件皆是发生在一个常年在文化上和结构体制上容忍、甚至接受治理不善、不负责任和腐败的社会之中。
当社会在谴责政府没有良善管治之际,社会中却有一些人在违反法律条规,或在面对行政上不便的情况下,非常愿意贿赂执法官员,以逃避惩罚或“完成任务”,包括愿意购买或售卖伪造的新冠疫苗接种证书。文化和结构上的相适应,是我国腐败问题根深蒂固的先备条件。
正如流行病的传播一样,腐败在社会中的传播是社会中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之间复杂相互作用一种动态平衡的结果。也如流行病一样,腐败的问题同样无法从社会里根除,我们每个人终归会有碰触到腐败或面对其后果的一天。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把腐败问题降低至可被容忍的水平上,让社会不会因此蒙受太多的痛苦和败坏。
除了在结构体制上必须对政府要求更高水平的良治,并能更系统性地识别、追踪和揭露腐败的事件,并将涉案者剔除在政府体制外,在文化上我们也需要更多人在自身生活里具备预防和抵抗腐败的思想和观念。更多人愿意积极倡导遏制腐败行为的良好做法或 SOP。也许到那时,腐败状态能处于一个不再吸引不诚实和腐败的人进入公务员体制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