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8岁拥投票权事闹得火热,然这亦非新鲜课题。2019年7月,希盟政府执政时早已通过和生效《联邦宪法修正案》,把我国公民的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以及自动登记选民制度和符合参选资格等。只是我国随后即进入多事之秋,希盟政权因政变垮台,新政府上台又疫情蔓延至今,选委会意图将18岁投票权展延至明年9月后才实施,故而掀起一阵反对浪潮而犯众怒,即便民间议论仍不相伯仲,但事实已摆在眼前,不由得当权者狡辩。
当然,希盟政府时期通过此修正案时,有者认为这是否为政党利益和盘算,说罢根本就是伪命题,一是当时下议院以211票支持通过此案,证实多数政党都认同降低投票年龄;其次是年轻选民能踊跃投票对任何政党而言利多于弊,毕竟票源老化和同时缺乏年轻人的参与和支持,只能说此类政党何止吃老本,简直是不长进和缺乏宏观视野。
不过这也未必就像前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所说,不赋予18岁国民投票权,就将被视为是落后国家,毕竟实事求是来说,这与历史背景和时代的考量有关。上世纪二战之前,21岁是最为普遍的投票年龄,即是说21岁为上限的制度,已快迎来百年,而二战至今,世界各国早已时过境迁多时,若再以牵强理由维持现状,也实在说不过去。
迄今为止,全球各国绝大多数落实了18岁为合法投票年龄,邻国印尼(和独立后的东帝汶)更是少数17岁即符合资格的国家,英联合王国内的苏格兰和威尔斯甚至降低至16岁;而向来被视为亚洲民主典范的台湾,因宪法之故暂无法下修,合法年龄仍规定须满20岁。姑且不说“落后”或否,18岁已经是个普遍存在的事实,而一些国家也开始进一步计划下修至16和17岁,惟目前尚不属理想效仿目标。
民主不只是投票
又不过选委会延长期限也并非全错,碍于疫情反复、限制令等的刁难,准备进度等都将受到一定影响。即便依斯迈沙比里的新政府打算将宪法修正案,在此次国会提呈落实,问题又将面临另一波问题的实践阻碍,尤其我国属于联邦制,各州必须修改州法律才得以全盘实施。不过这些问题相对而言不甚大,只要按部就班落实和贯彻即可,毕竟修正案蹉跎了太久,若不尽快将其解决掉,唯恐夜长梦多,落实起来就更加艰难。
基本而言,我国选举期限为五年,但由于希盟政权因政变倒台,加上疫情的影响,使得政权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现阶段闪电大选又无法举行,所以落实18岁投票年龄修正案更显得特别珍贵。无论当届政府是否将稳定我国政局,疫情解除也唯恐遥遥无期,但可以确定的是,国民已蓄势待发多时,为下场大选来临做好准备了。
有道是民主不只是投票,也不能只有选票,投票是裁决一政党或一代议士、候选人的成绩单,所以做足选前和预备选后的监督作业才是上乘之举,否则投票将最终沦为民主形式,以及政客的几年轮回一次的游戏。届时首批18岁合格选民将吃谁那套,则希望新年轻选民能以本国政治的前车为鉴,领航新风,体现出理智和清醒的公民姿态。这样降低投票年龄才有其重要和显著的意义所在,而非服从于任何政客旗下的铁杆或票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