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有头衔的追求。远在周朝都已经有完整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体制,爵位也往往和官位品级有关。例如在满清,公侯伯列为超品,高于正一品的内阁大学士及从一品的尚书。
西方英国也有琳琅满目的头衔,比尔盖兹也曾经获得英女皇颁发骑士爵位(其为美国人,所以属于荣誉骑士,和马来西亚颁发给外国人的荣誉拿督雷同)。不少活跃于圣约翰救伤队的马来西亚人也多次出现在英国政府宪报上获得英女皇颁发勋章。
就算是没有君主的共和国也有类似制度,例如现任美国总统拜登在任副总统时,获得总统奥巴马颁发总统自由勋章时激动到流泪;而其设计也和马来西亚的拿督看起来差不多一样。
新加坡也有类似的勋衔,甚至其名字也感觉和马来西亚接近,例如新加坡的PBM和马六甲的PBM都是Pingat Bakti Masyarakat(社会贡献奖章)。
马来西亚和外国一样都有相关法律管制头衔,最新通过的为《2017年徽章及名字(修正)法令》及《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所以不是拿督自称拿督是犯法的(当然老天爷封的拿督公就不一样)。
《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内的犯罪行为包括接受或使用不被承认的国内外勋衔,接受法令第1附录中所列明的外国勋衔以外或者未取得国家元首御准就接受外国勋衔者等,皆违法。详情可以查阅有关法令条文。
举例,根据法令附录,马来西亚所承认的印尼勋衔是印尼总统颁发的而已,印尼王族不在承认名单。其他承认的颁发单位包括英女皇、新加坡总统、中国国家主席及纽西兰总督等。
在国家宪报(P.U.(B)506)上,勋衔具备联邦礼节排位。例如有敦勋衔者排位高于部长、丹斯里大概排位在副部长后等。详情可浏览首相署礼仪及国际会议事务组网站http://www.istiadat.gov.my/protokol-persekutuan/。
虽然有高级勋衔者拥有法律规定的地位及在国际机场免费使用贵宾室特权等,但并无免控权,敦也一样和平民可在普通法庭被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