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官方网站上个月24号公布的报告,做为预示经济体是否继续成长的指标,最新2月份经济先行指数(LeadingIndex)为0.9%(一般为2-4%);比较起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与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1997年10月份至1999年3月份为负数,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整整12个月为负数,预计我国接下来的经济增长会很小。
美国的经济先行指数一般在月中公布上个月的,譬如4月17号公布了3月份的经济先行指数,比马来西亚的4月24号公布2月份的快许多。因此,一些有能力的企业研究机构为了掌握先机,被迫自行收集数据制作经济指标。
每个国家的指数组成元素不尽相同,基本上都环绕采购、库存、订单、消费人信心,以预警市场需求、经济成长。
美国的该指数包括制造业平均每周工作量、制造商新增消费品和原材料订单、工厂和设备的合同、订单、货币供应量、股票指数、消费者信心指数等等。
此外,马来西亚偏低的3.2%失业率和低通货膨胀也使到经济体系稳定。
大马统计局的消费人价格指数则显示,今年1-3月份的价格指数比2010的100基数仅增加到110.5,而交通降低7.6%、通讯降低0.9%。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采纳以上数据,但是我个人并不采信以上的价格指数。
政府应主动、及时的公布各种经济趋势数据、经济活动的预警指标并做出深入浅出的说明,让大小企业都能公平获得经商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让普罗大众充分了解我国的经济现状,并确保有关信息可信且贴近民生。我在统计局网站输入查询“可支配收入”,但是竟然没有任何信息!
为何收入低下?
随著消费税在4月份开始征收,各种调查都显示中低收入人群都将被迫采取撙节措施(对高收入人群影响不大),而各行业商贩由于本身也是消费人,为了应付整体生活费的高涨,除了消费税价税合一的增幅,也在其可控制范围内尽量调高价格,所以其效应岂止于6%?
对我而言,消费税不应该实施,因为绝大部分人民尚属于低收入群体,只有约15%的劳力人口缴纳所得税。
第二季度开始,消费税造成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幅也需要被调整,以便体现经济是否真正成长。4月28号首相在电视直播的政府转型计划(GTP)和经济转型执行方案(ETP)施政报告中列出成绩表,最令人瞩目的是——在5年内成功将大马人民人均所得从2009年的7059美元增至2014年的1万零426美元,成长了47.7%。
在中国,2014年人均所得超过1万美元的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内蒙古、广东和福建共8个省市。
1万零426美元等于马币37530,平摊到12个月就是大约每个月马币3130。如果你是单薪家庭、两个孩子,这样的月薪只能挣扎求存。根据中国最近公布的各省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上海是每月14153人民币,折合马币8325。
虽说马来西亚的每月收入3130包括城市与乡区(还不算是扣除税、公积金后的可支配收入),但是为何仅仅达到上海城镇收入的38%?!
凭借原本成熟和相对完善的政商体制、原本相对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原本维持国际水平的教育体系、丰富的天然资源,马来西亚人理当获得良好的生活素质,政客和“政联”奸商怎能还藉腐蚀国家政治体制而持续垄断国家财富,狠心的让大部分人民挣扎求存?!
我1997年大学刚毕业后在银行工作,起薪马币2000令吉,而目前银行的大学毕业生平均起薪大约是马币2500令吉,成长了25%或区区的500元,但是一碟杂饭已经从两块半“成长”100%到5块钱。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相信GTP让人均收入5年内增长了47.7%,总之我个人并不相信。
我国面对的一个非常严重的大问题就是收入水平低下;为什么人民的收入无法实质成长、生活素质提高?
人民收入水平“居低不上”的问题症结在于种族歧视政策。政治性种族政策发挥极致,延伸到“经济种族隔离政策”(华尔街日报评论),破坏了国家体制。“任人唯种族”而不论绩效导致国家竞争力下降、“扶弱政策”且不断调低及格分数导致教育水平持续下降、种族化股权结构与政府工程导致资金与人才被迫出走或被高薪挖角、不思进取与能力欠缺导致经济与产业升级停滞不前、体制腐败导致投资裹足不前、人才流失导致创新缓慢等连锁效应。
种族政策误国误民,导致全民收入水平低下,也试图误导特定群体以为这是为了其族群,殊不知这将带领整个国家走向衰败的深渊。
让人民买得起房
收入低、房价涨,这导致许多人买不起第一间房子。建筑业由于带动建筑材料、家私采购等相关行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生产总值(GDP)影响巨大。
以中国为例,建筑业的每10%滑落将导致国民生产总值的3%减低;因此,中国的房产价格不断攀升,“打房运动”成效有限,因为被房地产“绑架”,怕影响GDP和就业。
基于对房地产升值的预期,加上银行可以把房贷组合债券化来再融资(不过在巴塞尔协议III的新规定下将被制止),我国的银行房贷多年以来都是提供100%甚至更高的借贷,而近来稍微降低到70-80%。国家银行原本有规定,每月房贷摊还数额不得超过收入的三分一,以便保障有三分二的收入得以应付生活开销;然而银行一般上并不查核借贷者在各个银行的总负债而变成形同虚设。因此,许多马来西亚人每月把约近半数的可支配收入用来摊还各种债务。
允许轻易购买多套房产导致我国房地产价格不断不合理攀升(一间50万令吉的公寓相当于购房者的15年全部年收入),也制造了许多有资金进行团购的“炒房团”,通过大量采购不仅仅取得房价折扣、更由于他们短期升值后脱手的操作方式导致房价被推高,造成现在许多就业的青年人没有经济能力买房,违反了经济自然原则。
上海几个月前为了挽救房市,把第二套房必须有70%首付原来规定降低到60%。我认为,马来西亚不仅仅需要强制银行核实借贷者的总负债额,限定每月总摊还数额于其三分一月收入,更应该强制房产实名登记,也限定第二套房的首付为70%或更高,以达致社会公义,让房价回归合理的年收入——房价比例。